福建“割肉案”昨庭审 男子曾刀割22名女子出气
2014年03月26日 11:11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八九月间,福清接连发生多起同一男子手持美工刀割伤22名女子的案件。去年9月1日晚,福清警方在福清市港头镇杭下村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云(详见本报2013年9月3日A10版报道)。昨日上午,该案在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本报记者受邀参与旁听。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林某云出生于1984年,福清市港头镇杭下村人,初中学历,十几岁时母亲就去世,十五六岁就外出打工。
公诉方称,被告人林某云于2007年、2009年在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打工时先后与两名“坐台女”谈恋爱,但均以分手告终。林某云认为其受到“坐台女”的感情和金钱欺骗,因此萌生以美工刀划伤“坐台女”进行报复。去年8月19日至9月1日间,林某云携带美工刀窜到福清市城区和镇街上,遇见留长发、穿着暴露且他自认为是“坐台女”或者长得与其前女朋友相像的女性,就从背后用刀划伤她们的手臂、肩部、背部或腿部,致使22名女性不同程度受伤,其中5人轻伤、12人轻微伤。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公诉方认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
林某云对公诉方指控他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他称去年那段时间,他患有轻度抑郁,于是想通过作案来报复。林某云的辩护律师称,被告人一直服用精神药片,事后也有悔罪认罪表现,该案符合寻衅滋事罪主客体构成要件,建议应以寻衅滋事罪来定罪。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