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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来赃物不卖 背着丈夫买套房子存放获刑

2014年03月26日 11:13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绩溪女子汪萍在外租了两套房子,还背着丈夫买了一套房子,专门用来存放盗窃来的20多辆电瓶车、30多辆自行车。记者昨天从绩溪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汪萍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花钱买房,存放赃物

  汪萍一家人早年在外地做生意,近年回到家乡。2013年9月,绩溪警方接到多起电瓶车、自行车被盗的报警。监控中,办案民警发现了一个戴着墨镜和帽子的女子,最终锁定为汪萍。

  警方赶到她家调查,在储藏室里找到100多把雨伞和各种内衣、袜子等物品,又在保险柜里发现两张租房合约及一份购房文件。民警对这3处进行搜寻,发现20多辆电瓶车和30多辆自行车。面对充分的证据,汪萍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

  办案民警介绍,从2012年5月到2013年9月,汪萍在其家所在地附近多次实施偷窃。赃物起初存放在汪萍租的两间房子里,从来没有对外销赃。房子放不下了,汪萍又背着丈夫花8万元在乡下买了一栋两层小楼,将赃物偷运过去。

  或有偷窃癖,放弃作鉴定

  绩溪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汪萍涉嫌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审案法官认为,汪萍可能有偷窃癖。庭审中,汪萍交代了作案经过,并表示自己“不偷车就难受”。

  记者获悉,汪萍的辩护人曾想申请对她作精神鉴定,但因为汪萍平时生活上没有异常,最终放弃了偷窃癖鉴定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萍窃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较大,盗窃罪成立,依法判处汪萍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刘蕊、张玉容、记者曹庆)

  延伸阅读

  什么是偷窃癖?

  反复发生不能克制偷窃物品的冲动,偷窃不是为了自己使用或为了物品的经济价值,而是为了获得轻松和满足。这种人偷来的东西有些甚至是废物,偷窃后往往会扔掉或收藏起来。“偷窃癖属于强迫症的一种,是一种心理疾病。”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告诉记者,患偷窃癖的人往往无法控制偷窃的想法,类似的毛病还有偷窥癖、暴露癖等等。有些是由于心理压力造成,有些是源于心理阴影,在实施冲动行为以后会有快感或者紧张释放后的满足感。

  案件资料显示,偷窃癖约占所有偷窃案件的5%,而其中70%是女性。律师表示,偷窃癖往往是一种心理成瘾,就像赌博成瘾,一般不会构成减轻处罚的理由。据《北京晚报》

  标签:偷窃 心理 绩溪

  编辑:陈瑞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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