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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无证驾车追尾威胁事主遭拘留

2014年03月26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柳州3月26日电(韦豪强)广西柳江县警方26日通报,该县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追尾撞上前车尾部,下车后耍横威胁对方。经警方认定事故责任后对赔偿置之不理。3月25日下午,警方决定对其进行拘留15日,并处1500元处罚。

  据警方介绍,3月17日晚10时,柳州市民吴先生驾驶一辆轿车沿国道209线行驶返回柳州,当车行至柳江县新兴农场路段减速行驶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皮卡车追尾撞上。事发后吴先生停下车去察看车辆损坏情况,驾驶皮卡车男子开始恶狠狠地质问吴先生,要求其承担事故责任,赔偿损失。

  吴先生提出异议并准备拨打电话报警时,该男子高声喝令并欲动手打人,随即拨打电话叫来一位朋友助威,表示要 “收拾”吴先生。

  柳江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警车巡逻时,恰巧看见这一幕,民警随即下车了解情况。该男子向民警高喊“不关你们的事,我们撞车自己商量!”。经查,该男子叶某,现年36岁,柳江县穿山镇思荣村人,在事发地附近从事矿石开挖采掘活动。

  随后交警赶到现场,经勘察了解,确认事故系叶某违法行为导致,应由叶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过警方劝说后,叶某认识到自己错误并答应赔偿吴先生的损失。

  交警在征得吴先生同意,让双方前往修理厂给车辆定损,并让叶某回家筹款赔偿。隔日,待吴先生把车辆损失确认后,联系叶某索要赔偿时,叶某置之不理,还声称自己认识交警无需赔偿,并威胁吴先生如若索赔将上门打人。

  3月25日,柳江交警经多方查找将叶某传唤到公安机关,针对叶某恶劣行径及无证驾车行为,决定对其执行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

  对此交警提醒,在遇到交通意外时,可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或遭到威胁时,应尽快报警,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轻易被对方言语蒙蔽,而让其恶行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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