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力铭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31日公开审理
2014年03月26日 19:0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4年3月31日8时30分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