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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局长利用教师招聘受贿 “打招呼”架空监督机制

2014年03月28日 07:3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面对请托和贿赂,“不好意思拒绝”的教育局局长打了一个又一个招呼,让教师招考中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最终也将自己“招呼”进了监狱。

  2013年最后一天,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原局长伍学庆接受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伍学庆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伍学庆未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伍学庆在先后担任汉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负责汉阳区教师招聘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属所送贿赂款18.5万元,通过在面试前跟考官、工作人员“打招呼”的方式,帮4名考生进入教师行业。

  此外,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伍学庆在担任汉阳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分别收受建设公司项目经理范某和学生奶配送公司业务经理朱某的贿赂11万元和3万元,为范某承建校舍装修工程、朱某提高学生奶征订量提供帮助。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公布了该院侦办伍学庆受贿案的详情。

  面试前打招呼

  大学毕业后,阿雪一直想到学校当老师。由于家里离汉阳区一所重点中学很近,家人都希望阿雪能进这所学校工作。

  正巧阿雪的公公孙某在汉阳区一所中学做维修工程,为了让儿媳能当上老师,他找到该中学校长汪某,请其帮忙。

  按照汪某的建议,2010年3月,阿雪参加了该年度的教师招聘考试,报考了化学老师职位,并以笔试第四名的成绩入围面试。

  面试前一周,孙某致电汪某,希望其能帮阿雪通过面试。汪某表示自己帮不上,但可以出面找时任汉阳区教育局副局长的伍学庆帮忙。

  “你费点心,我会对伍学庆表示感谢的。”孙某当即表示。

  几天后,伍学庆到汪某的学校调研,汪某借机向其提及阿雪的事。伍学庆表示会“尽力帮忙”,并要走了阿雪的基本信息。

  彼时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伍学庆,同时兼任汉阳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他参与了教师招聘面试评委名单的制定,知道化学组3名面试考官的姓名。

  面试前两天,伍学庆找到其中一名考官、汉阳区教育局教研员张某的部门领导,让其给张某打个招呼“关照”一下阿雪。张某心领神会。

  面试时,看到打分表上阿雪的名字,张某给了一个较高的分数。之后,阿雪以面试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但没能被分配到想去的重点中学。

  2010年8月的一天晚上,孙某来到伍学庆家。“这是阿雪家的一点心意。”伍学庆开门后,孙某在门口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塑料袋递给他。伍学庆说了声“谢谢”后便收下。

  2011年2月,伍学庆升任汉阳区教育局局长。经他协调,阿雪被借调到家附近的那所重点中学试用。

  2012年5月,经伍学庆同意并在教师调动登记表上打勾,阿雪正式调到梦寐以求的学校当老师。

  抽签也能操作

  从2012年开始,武汉教师招考的面试程序更为严格,考生姓名保密,并以抽签号代替,但这种措施仍难以挡住伍学庆的“招呼”。

  2012年下半年,伍学庆的老乡、做奶油生意的老板杨某突然打电话给他,向他咨询幼师招考事宜。

  2013年1月,杨某在问清伍学庆的家庭地址后,直接来到他家,说自己一个朋友的侄女想考幼师,请其帮忙。起身离开时,杨某将一个装有两万元现金的蓝色银行置款袋留在沙发上。

  2013年春节过后,经杨某牵线,胡某及其侄女小丹与伍学庆见面。饭桌上,胡某介绍了小丹的情况,伍学庆也告知了小丹如何报考职位和复习备考,并鼓励其好好准备。

  2013年3月,小丹以笔试第二名的成绩入围面试。

  面试前的一个晚上,杨某和胡某一起来到伍学庆家,告知小丹进了面试,请其“多多关照”。杨某在离开时递给伍学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称是胡某的一点心意,让他多操点心。

  3天后,伍学庆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他先后跟汉阳区两家幼儿园的园长陈某和刘某打电话,分别约他们到咖啡厅与胡某及小丹见面,并请他们传授幼师招考面试技巧。

  面试前一天,刘某和陈某接到通知,他们被抽为幼师招考面试评委。另一名评委、汉阳区教育局干部杨某,则被伍学庆叫到办公室,直截了当让其“关照”小丹,并让负责考生抽签的工作人员将小丹的抽签号告诉杨某。

  小丹最终被录取,后被分配到陈某的幼儿园。

  2013年6月的端午节,杨某又来到伍学庆家,交给伍学庆的妻子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信封。

  “我有这个权力决定面试考官人选。”伍学庆在接受调查时承认,相关部门拟定的考官人选中没有刘某、陈某和杨某,但在对名单进行修改讨论时,自己将她们纳入名单。

  经查,除阿雪和小丹外,伍学庆还在2011年7月和2013年7月间,利用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及全面负责教育局行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分别收受药业公司业务员杨某的贿赂5万元、教师吴某的贿赂1万元,帮助杨某之妻和吴某之女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并录用。

  帮企业牟利益

  2013年11月6日,汉阳区检察院接到上级院交办的案件,对伍学庆涉嫌受贿案展开调查。同月14日,伍学庆被批准逮捕。

  调查中,伍学庆如实交代了其利用职权帮4名考生通过招考的事实,同时还交代了自己收受建设公司项目经理范某和学生奶配送公司业务经理朱某的贿赂并为他们牟利的经过。

  2012年年初,专门承接校舍维修工程的范某得知汉阳知音小学报告厅未装修,便想拿下该工程。在要到伍学庆的手机号码后,范某先后约其吃饭、到湖北省咸宁市泡温泉,并在咸宁将5万元现金塞给伍学庆,请他在知音小学报告厅的事上多关照。

  2013年2月,范某再次将装有1万元钱的信封送给伍学庆。

  2013年4月,知音小学维修工程的立项报告批下来后,伍学庆便给范某打电话,让其参加招投标。范某立即照做。

  之后,伍学庆又给汉阳区教育局分管基建的副局长和具体管理学校维修工作的二级单位房管站的负责人打招呼,让他们关照一下范某。虽然被“打招呼”的两人没有操作,但范某的公司还是有幸中标。

  朱某是学生奶配送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2011年8月起,他多次找新任汉阳区教育局局长的伍学庆,希望其帮忙组织汉阳区各校校长召开加强学生奶征订工作的会议。

  伍学庆一开始没有同意。朱某就先后多次找到他商议此事,并先后送了两万元给他。

  2013年8月中旬,汉阳区教育局组织召开加强学生奶征订工作的校长会。虽然伍学庆没有参加,但会议效果明显,学生奶的订单数很快上涨。

  学生奶征订工作会召开的次月,伍学庆即因涉嫌经济问题被纪委调查,随后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监督流于形式

  案件侦结后,汉阳区检察院反贪局对该区教育系统的预防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实证分析,认为监督制约机制缺位且执行管理不到位、有效性不足是导致伍学庆案发生的一大客观原因。

  实际上,汉阳区成立了专门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公务员局局长、区监察局局长、区教育局局长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制定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每年3月的笔试由武汉市人事局统一举行,4月份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和组织面试,然后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人员。

  办案检察官认为,主要问题就出在面试环节。“一方面,原则上教师招录工作是由区级的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来负责,组长由区级分管领导担任;另一方面,在教师招聘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面试评委、场外工作人员的选定及招录工作的组织等均由教育局局长一人说了算。”办案检察官分析说,虽然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规定了相关的工作原则和要求,且名义上进行监督,但实际上,如果相关部门、人员未能真正发挥起有效监督的作用,审批环节越多越容易分散责任,最终导致教师招聘无人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区教育局的自主管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伍学庆的部分供述也证实了办案检察官的分析:“我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后,招聘教师的具体工作和日常工作都由我来主持。具体而言,面试考官人选的确定比较重要,一般我先要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拿出考官初步人选名单,再由我、分管教师工作的副局长、教师工作科科长和教研中心主任四个人一起商量,最终考官人选名单由我决定。”

  “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决策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缺失,未能形成完备的权力监督网络,对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也是浮于表面,为腐败现象的发生遗留了制度隐患。”办案检察官分析说。

  制图/李晓军  

  □说“法” “法治反腐”锁住权力

  严格的教师招聘监督机制,在教育局局长的一声“招呼”下形同虚设,其中缘由只能用权力缺乏监督来解释。“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如何将权力锁进笼子里?中央提出,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法治反腐是锁住权力的有效路径。只有强化法治思维,通过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程序,才能保证公权力的公开、透明、公正;只有强化法治思维,通过法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社会监督;只有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律权威,才能让公权力行使者有所畏惧、严格依法行事。                          余飞

  链接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李伟明在任职天河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左右名校选址、“批条子”卖学位等手段大肆敛财。近日,因被认定受贿人民币1230万元、港币10万元,李伟明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李伟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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