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19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2014年03月28日 09:36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27日,康平县人民法院透露,目前,法院已对18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19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董某在康平县胜利乡胜利村大棚地里盖房,找到李某帮忙。上梁时因水泥檐板被踩断,李某从房上摔下腰部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法院审理判决董某承担七成责任,赔偿24万余元。李某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8月19日9时,康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董某工资7000元进行了冻结。当晚11时,董某便利用威逼恐吓手段将工资支走,且未将钱款交至法院。董某被司法拘留15天。经法院调解,董某给付李某13.4万元,其余部分李某自愿放弃。因董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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