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款发现卡里已没钱 一怒之下纵火烧坏取款机
2014年03月28日 10:4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遵义县一名男子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卡上已没钱,一怒之下纵火烧坏了取款机。近日,他因故意损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这名男子姓赵,是遵义县尚嵇镇人。据介绍,去年10月27日凌晨,他在该镇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输入密码后发现卡上无钱可取。生气的他脱下上衣,点燃后放在自动取款机上,导致取款机被烧毁。
据了解,经物价部门评估,被烧毁的自动取款机价值11万余元。赵某随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并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赵某与银行方面达成赔偿协议,该银行对赵某表示谅解。
3月27日,记者从遵义县检察院获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赵某的行为导致损失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损坏财物罪。他虽然与银行达成协议,具有从轻情节,但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据此,法院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陈坚 黄黔华)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