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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胜诉顺利收房 合同废除高价暖气费条款

2014年03月31日 09: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月6日,本报曾以《供暖费翻倍 业主维权难》为题,报道顺义区楼盘“北京方糖”多名业主不满开发商收取高价取暖费。本月20日,顺义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十余位业主终于在本周六顺利收房。

  上周六,北京晨报记者跟随十多位业主再次来到北京方糖项目部。他们手中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开发商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违约金,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为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止。

  尽管就物业费收取时间仍存分歧,但业主纷纷欣慰地表示,“起码现在开发商不能拿房子要挟我们了。”该楼盘物业经理杜先生和楼盘项目总监姚女士也分别确认,当初作为收房条件之一的84元/平方米暖气费将在购房合同中废除,“用笔把那条划掉,然后双方签字就成了”。

  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张律师称,此案中供暖费等属于从义务,开发商不能以业主不履行从义务为由拒不交房,这一点也正是胜诉的关键。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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