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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凭预约号上路被罚 交警称预约号非上路凭证

2014年03月31日 11:38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新闻热线:66812555 66813555

  讲述人:钟先生

  我有一辆黄牌超标电动车,请问注销后是否还能上路行驶?

  记者连线

  海口市第一车管所副所长陈泽宗:超标电动车注销后不能上路行驶,否则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记者赵莎)电动车车主郑先生骑电动车上路时,被交警部门以无牌上路为由罚款50元,即使拿出上牌预约凭证仍不管用,他感到十分不解。对此,交警部门称,我市电动车正逐渐进入规范管理,未上牌的车主可通过重新预约等方式加快上牌进度,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3月25日下午14时许,郑先生骑电动车行驶到滨海大道与玉兰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随后,交警以电动车无牌上路为由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当时我把上牌预约号给他看,证明我在等待上牌期间,并不是故意不去上牌,可交警依旧做出了处罚。”郑先生认为这样的处罚不合理。

  对此,海口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预约凭证只是预约去上牌的日期,并非电动车上路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必须要领取号牌和行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目前全市有四个电动车上牌点可以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如原先预约的日期太晚,市民可选择重新预约上牌日期,提前上牌。同时,为了鼓励注销超标电动车,市民在购买合格电动车后,凭注销通知书到全市四个电动车上牌点可快速办理新车上牌,无需提前预约。  (记者赵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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