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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1年内被查5次酒驾 被拘留后才称再也不犯了

2014年04月01日 09:0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一直在严查酒驾,并将之纳入常态管理,可心存侥幸的司机还是有。这不,二大队交警发现了一名屡“查”不改的,11年内5次酒驾被查。如今,这名司机被吊销驾照,并于昨天被送往拘留所。对此,他表示,以后再也不犯了。

  前不久,交警二大队在龙蟠中路整治酒驾。凌晨0点20分左右,交警拦下一辆黑色轿车,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交警闻到车内有淡淡的酒味,于是让男子靠边停车,并让他出示驾照。男子自称姓王,驾照忘带了。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对此结果,王某解释说,此前在朋友家吃饭,两人喝了一瓶红酒,由于担心酒驾,他特地休息到凌晨才开车离开的。后在交警的追问下,王某只能报出了身份证号码,结果这一查,交警发现王某已被记了12分,而且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原因也是饮酒后驾驶。

  进一步调查后,交警发现,王某前前后后,11年内竟然有5次酒驾被查的经历。2004年12月10日晚上9点,王某酒驾在太平门路被查;2010年3月11日晚上8点多和2011年4月9日晚上9点多,他两次酒驾,都是在江宁路被交警查处。以上3次酒驾都是发生在2012年5月1日之前,当时的酒驾处罚为罚款500元、记12分和暂扣驾照3个月。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醉驾“入刑”,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可是王某并没有放在心上。 2013年12月13日,王某酒后驾车在中华路被查,罚款1000元、记12分和暂扣驾照6个月。驾照被记12分并处暂扣期间,王某是不能开车的,可他竟然又一次酒驾。

  根据法律规定,再次酒驾被查的,吊销驾照,处10日以下拘留和并处2000元罚款。直至此时,王某才向交警坦言,此前都是心存侥幸,现在他终于体会到处罚的严重性,以后再也不会酒后驾车了。(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葛川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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