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离”夫妻携手旅游被律师拍照 拆穿躲债把戏
吴亮(化名)多年来找老朋友累计借款40多万元债务久拖不还,老友无奈之下请律师上门讨债。结果,律师上午上门,吴亮夫妇下午就办理了离婚手续,吴亮的妻子也一口咬定她不知道借钱的事。记者昨天从武汉中院获悉,法官判决吴亮和前妻共同承担婚内债务。
吴亮的好友汪玲(化名)是个自由职业者,她的父亲、丈夫都是生意人,手头常有大量现金,这被吴亮惦记上了。偏偏吴亮又能说会道嘴巴甜,每次找汪玲借钱都编造了让人无法轻易拒绝的理由。比如,吴亮因为缺钱筹备婚礼,找到汪玲痛述自己奋斗多年如何不易,如今想风风光光地迎娶一个城市姑娘,不能因为没钱让女方瞧不起等等。汪玲十分感动,借给他16.4万元。
2008年至2010年,吴亮陆续向汪玲借款11笔。2012年3月3日,吴亮从汪玲手中收回11张借条,并向汪玲出具一张签有自己名字的总借条,借条中载明11笔借款的明细。其中婚后6笔17.8万元,婚前5笔26.1万元。
眼看承诺的还款期限已到,汪玲多次催款,但吴亮夫妇不理不睬。为给自己留下证据,汪玲请律师上门讨债。2012年7月3日,律师早早地来到位于洪山区雄楚大道某小区吴亮家讨债,却发现铁将军把门。几天后汪玲得知,就在律师去讨债的当天下午,吴亮夫妇二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了。觉察到吴亮夫妇很可能恶意躲债,汪玲将他们诉至洪山区法院要求偿还43.9万元。
吴亮承认借钱,但是辩解说此事与老婆张丽无关,且离婚只是巧合。法院审理认为,吴亮婚前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但婚姻期间的17.8万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宣判没几天,张丽提起上诉,并质疑汪玲持续借钱不合常理,有虚构债务的可能性,且她对吴亮借钱并不知情,不应共同承担债务。此案二审过程中,汪玲的律师出示的证据让张丽傻眼了:此案一审时夫妻已经离婚,但照片显示张丽一家三口还在韩国旅游。
法官审理认为,张丽没有证据证明17.8万元借款为吴亮个人债务,应对她与吴亮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法官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高星 通讯员 王田甜 蹇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