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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陪审员需要充当什么角色

2014年04月01日 13: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年底前,广东省各级法院要完成广东省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法院纷纷向社会各界“招贤纳士”。新一轮选任计划,如何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如何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提高陪审员的专业性,均备受业界关注。

  去年5月23日,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宣布这一计划时强调,这是扩大人民民主的需要,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需要。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时,将该项制度概括为“注重增强司法透明度”。

  然而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人民陪审员最直接的作用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尴尬处境,这离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计初衷相去甚远。有学者就曾对中国法院网上“网络直播”栏目下的“现在开庭”子栏目里所登载的2010年1至12月审理的共计292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177起案件中,98.31%的陪审员在法庭上没有提问;69.49%的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没有与审判长进行过交流。有些陪审员甚至不知道案件的裁判结果。“陪而不审”导致某些陪审员成为了“哑法官”,变成了“花瓶”,这显然不符合司法改革的目标。

  壮大陪审员队伍已经成为共识。但关键在于怎么做?只有真正能够参与到司法过程中的陪审员,才能将制度中司法民主的作用发挥到淋漓尽致。倍增计划的目标是在两到三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左右。去年7月,中国法官人数已达到19.6万人。也就是说两到三年后,全国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将接近法官人数。2013年,广东高院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计划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使现有的近4000名人民陪审员实现“翻倍”。同时表示,对于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本院法官人数两倍的比例增补。当然,陪审员数量的增加可以让选择的空间越来越大,但人数多寡只是其中一部分,再多的陪审员,如果没有被适用到应有的位置,如果没有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那么仍是不足够的。而这又与法院对待陪审员的态度,以及如何发挥陪审员作用的制度设计息息相关。

  要陪审员来充当什么角色,是首当其冲需回答的问题。陪审员参与司法的核心工作应当是事实审。不同于法律审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事实审更多的是需要不同经历的社会经验和普通大众的内心良知,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判,将社会公众的良心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入司法过程之中,弥补法官习惯性的超理性思维。素质越高的陪审员起的作用就越大。特别是有专业素养的人,更能弥补法官的不足。比如,有财务背景的人审理经济纠纷,有医疗背景的人审理医患纠纷等。回头再看,陪审员此前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往往与其被认为缺少相关法律知识有关,不懂法的人怎么懂得审判?没厘清陪审员的权责,把“陪审”等同于与专业法官一道审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裁定法律适用问题,对嫌犯量刑,这当然使得陪审员对于案件审理难以置喙。殊不知,综观欧美国家,设立陪审团制度的目的,正是要避免陪审员的法律专业化倾向,使司法过程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有所区分,使职业法官的权力受到普通民众的制约。

  法律问题未必每个人都懂,但对于事实的真假黑白,具有正常心智的社会人都能辨别。而我们强化陪审员制度,最大的作用就在于此。洪 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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