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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看望孩子遭前妻阻拦 法官陪同其在法院见子

2014年04月01日 15:1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想探视儿子却遭前妻阻拦,无奈的高先生近日向海淀法院申请执行,在法官郭向志和陪审员李钊的陪同下,他终于在法院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

  记者了解到,由于婚姻存续期间感情不和,高先生和狄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年幼的儿子判给了狄女士,但高某享有对儿子每个月4次、一次4小时的探视权。

  然而,由于两人积怨较深,离异后狄女士一直阻拦高先生探视儿子。上一次探视时,高先生按照狄女士的安排,特地跑到天津约定的地点,等待了数小时,却没有等到思念已久的儿子。

  无奈之下,高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了解到情况后,约谈了被执行人狄女士,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劝告狄女士不应该阻拦父子相见,否则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狄女士终于被触动,答应法官配合申请人行使探视权。在法官陪同下,高先生行使了探视权。

  郭向志法官提醒大家,父母探望子女,这是最基本的权利。而现在不少离异夫妻把孩子当作惩罚对方的筹码,代替孩子剥夺见父母一方的权利。如此做法极有可能导致孩子在性格、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障碍。因此,对于离异夫妻来说,离婚大战硝烟散去,夫妻关系结束,但对孩子的关爱不能结束,双方应当共同努力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亲情。(记者 林靖)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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