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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2014年04月01日 20: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自3月底至今年年末,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检察活动。

  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信息称,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进行立案,涉案包括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共24人。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广东检察机关会对上述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审查,逐人登记建档;对减刑期、假释案件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调监等原始材料重新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上述三类罪犯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

  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在检察中发现违法问题的将予以监督纠正,该撤销裁定、决定的建议予以撤销,该收监执行的建议收监执行,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将立案并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检察院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本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并举报,举报电话12309,举报网址www.12309.gov.cn。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检察机关将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情况。(记者 詹奕嘉)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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