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利贷到期无钱还 盗走好友钱包获刑20个月
2014年04月02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因欠下高利贷无钱偿还,男子竟盗窃好友钱财。近日,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李某与王某系好友,且一同打拼事业多年。据了解,2013年11月的一天,李某与王某一起入住房山区某宾馆房间。当日5时许,李某趁王某熟睡之际,将王某的钱包盗走,并逃离现场。王某醒来后报警。
据了解,王某被盗的钱包内有现金近两万元,以及银行卡、身份证等。庭审中,李某辩称,自己欠下了巨额高利贷,眼见到期了,实在无钱偿还才出此下策。
鉴于被告人李某已退还被害人的全部财物,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杨凤临)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