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到同事发一万多元工资 生歹念偷窃被判刑
2014年04月02日 09:53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被告人桂某看到同事吴某将一万多元的工资随手放在提包内,遂生歹意,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桂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4日晚,被告人桂某来到同事吴某住处,趁吴某睡熟之机,将手提包内11400元人民币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侦破,被盗钱款如数追回发还吴某。被告人桂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桂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处罚。中国江西网讯 雷琴简瑞英 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