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殴打妹妹昔日情人获缓刑
2014年04月02日 11:2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替妹妹抱不平,伙同他人持刀具、木棍,将妹妹昔日情人殴打入院。3月,海口美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因妹妹与柯某存在感情纠葛,范某欲对柯某进行报复。2013年8月10日22时许,范某与朋友李某合伙他人将柯某骗到某大学附近,范某等人持刀具、木棍殴打柯某致其头部、腿部受伤。随后,由李某骑电动车载人逃跑。经鉴定,柯某伤情属轻伤。
案发后,范某、李某赔偿被害人柯某医药费15700元,并取得柯某谅解。美兰区法院认为,范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范某、李某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范某、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记者 刘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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