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村委会治保主任私刻公章欲帮人办户口获刑
2014年04月02日 15:3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村委会治保主任为帮他人办理北京户口,竟自己私刻公章伪造假证明。今天上午,密云法院通报,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
孙某是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某村村委会治保主任,他与刘某熟识。
刘某带着女儿从河北嫁到密云县不老屯镇某村已有三年,但一直未将户口迁来密云。于是刘某让孙某帮忙将其母女户口迁入密云县不老屯镇某村。
孙某应允后,通过某刻章办证小广告上的电话,以每枚100元的价格,让对方为自己刻了假公章。
随后孙某又在某打印店伪造了入户所需的各项手续证明,盖上假公章后交给刘某去办理户口。日前,密云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孙某为帮助刘某及其女儿解决进京入户相关审批手续问题,于2013年8月以200元购买了“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
经鉴定,被告人孙某购买的“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系伪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无视国法,购买伪造的“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和“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孙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洪雪)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