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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厕所没关门 因气味难闻被数落将对方捅死

2014年04月02日 15:49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厕所门未关,男子与按摩店老板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将其捅死(本报2013年7月19日10版《红衣女子自家店内被害》曾报道)。3月28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某表示,自己是酒后冲动才犯了糊涂,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以取得原谅。

  2013年7月17日晚10点左右,合肥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一家按摩店内,45岁的女子遭割喉身亡。警方通过一系列的血迹,找到了嫌疑人丢弃的血衣,终于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原来,犯罪嫌疑人为26岁的王某,是安徽固镇县人。去年7月17日晚9时许,喝点酒的他来到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一家按摩店内按摩。

  因为上完厕所未关门、气味难闻,按摩店的老板娘徐某说了几句。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王某当即辱骂并朝徐某脸上打了一巴掌。随后,二人厮打起来。其间,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她,让其不要大喊大叫,并划破其双手。此时,徐某丈夫听到动静,就在外面敲门。徐某依然不断反抗,王某便持刀对其颈部等部位捅、划数刀后逃离现场,徐某当场死亡。

  在法庭上,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某的家人提出了72.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并认为王某的社会危害性较大,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

  王某表示,他愿意积极赔偿。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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