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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谈巡视检察往事:狱警让犯人用电话收高额话费

2014年04月10日 09:1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一定要相信法律,哪怕是没有成功,还是要相信。这是一个信仰,如果我们不信仰这个东西还信仰什么。”张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 王建军 摄

  张飚的心中有一团火。

  这团火烧了30多年,烧到张飚退休仍未熄灭,这是一腔关乎“公平正义”的信仰之火。

  当张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默默扎根31年时,火一直在烧;当张飚把脱管失控达8年之久的服刑人员抓捕收监时,火苗在蹿动;当张飚通过5年多时间成功为“张氏叔侄”翻案时,火焰在胸腔翻滚。

  这便是张飚,外表平静,内心翻涌。

  认真工作毫无怨言

  所有见过张飚的人对他的描述都出奇地相似,“低调”、“亲和”、“认真”。

  这种性格或许和他的军旅生涯有关。陕西蒲城人张飚曾当过6年兵,这铸就了他耿直的性格,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场连队代理5年排长的经历,则为他积累了做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

  1980年2月,张飚调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1年9月,张飚从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岗位上退休。

  和张飚面对面,听他回忆往事时,很少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波动,摆在面前的永远是一张“微笑亲和”的脸。

  这种“踏实稳定”的性格被张飚带到了工作中。熟悉检察工作的人都知道,监所检察工作枯燥乏味,但所要做的工作却“五花八门”,比如,查办监管场所内的职务犯罪;处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举报;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等。在所有的检察职能中,正是由于工作的多样性和全面性,监所检察有“小检察院”之称。

  由于监所检察干警主要和羁押人员、服刑人员等打交道,是检察机关中较清苦也是较危险的部门。但张飚沉下身子,在监所检察部门一呆就是10年,用沉稳的性格化解了监所内的许多争端。

  2005年的一天,张飚和同事毛笃生在石河子监狱进行巡视检察,二监区的一些服刑人员反映,他们干活重、吃不饱、伙食差。张飚把反映情况记录下来,没有当场表态。

  第二天中午,两位检察官到服刑人员劳动工地,现场突击检查他们的伙食情况。然而现场情况却让他们惊愕,工地的地上、草丛中有许多丢弃的吃剩下的白面馒头。两人把丢弃的馒头一一捡起,足足捡了一大包。

  为什么服刑人员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张飚带着疑问与部分服刑人员个别谈话。经调查了解,原来是有一些服刑人员想要挑拨是非,故意制造事端。

  张飚立即把在场服刑人员集合起来,举着捡回来的馒头,语重心长地开展法制教育,严肃指出服刑人员反映的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批评了一些说假话,妄图挑起事端,破坏监狱执法形象的服刑人员。

  “任何破坏监管秩序稳定的罪犯,法律都将予以严厉惩罚。”张飚对服刑人员说,“浪费可耻,大家要珍惜粮食。”一场将起的风波,就这样化解在无形之中。

  一份数据显示,张飚坚持“既要认真工作,更要用心工作”,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为监狱警察以及服刑人员讲法制课40多次,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保持激情从不懈怠

  “飚”字,释义“暴风”,形容声势大、速度快,字面拆开来看,有风风火火之意。

  有人和张飚开玩笑说,“你叫飚,但是一点儿都不飚”。的确,和张飚有过交集的人都会发现,张飚做事不温不火,很少有人见他红过脸,着过急,甚至有见过张飚的服刑人员也说,“听张检教导总是感觉和蔼可亲”。

  石河子市检察院分管监所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李晓齐评价张飚说:“张飚是一个老实人,院里没有一个人对他有意见,平日话很少,就是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

  但张飚的另一面却鲜为人知。和别人的评价不同,张飚恰恰认为自己做事“经常风风火火”,“做事很着急”。诚如“张氏叔侄”冤案,张飚之所以退休后仍然为其翻案,正是因为其内心对信念的坚持,“既然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案件有问题,不搞清楚的话,从职业上来讲,我的心过不去”。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这种“双面”的特质在其工作中转化为,履职的一丝不苟以及长年累月毫不懈怠的工作激情。

  2004年盛夏的一天,张飚和毛笃生乘车一天时间,到距石河子市500多公里的石河子监狱三监区“635”工地进行巡视检察。

  盛夏的戈壁滩,酷热难耐。可当两位检察官来到监区门口时,值外勤的一名警察却以服刑人员休息为由,不让进入监区。

  张飚顿生疑惑:“以前每次执法检察都可以进入,为什么偏偏这次不让进,莫非有什么猫腻?”想到这里,张飚对这名警察讲:“我们是检察官,依法进入监区监督检察,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希望你配合。”

  但无论张飚怎样苦口婆心,这名警察就是不让进入监区。越是不让进,张飚脑中的疑问越大,就越是要进。最后,张飚直接给监区领导打电话,说明情况,要求监区领导对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给予支持配合。监区领导赶到后,对那名阻碍进入监区的警察予以批评。

  进入监区后,张飚和毛笃生先开展例行检察,然后带着疑问与服刑人员开展谈话活动。当张飚问一名服刑人员有关这位值外勤警察的情况时,该服刑人员说,这名警察用自己手机让服刑人员给家人通话,每打一次电话都收取很贵的“长途电话费”。

  张飚和毛笃生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证实确有此事。随后,他们又向监狱领导通报此事。

  经调查,该监区值外勤的几名警察和一名队长违反监规监纪,通过允许服刑人员给家人打电话方式,收取通话费总计9000元,在服刑人员中造成恶劣影响。后监狱责令这些警察将收取的现金退还给服刑人员,并给予了相应处分,值外勤警察队长被撤销职务。

  法律监督恪尽职守

  “监督就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疑问”,这是经常挂在张飚嘴边的一句话。这种执着认真的劲头来自于张飚心中那团信仰的火。

  当选为“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后,张飚站在颁奖台上谈到了自己的信仰,他说:“检察官是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的目的便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张飚的内心世界,这名操着西北口音、朴实无华的汉子,内心却涌动着一股恪尽职守、坚守信仰的力量。

  2007年7月,张飚和同事在审查石河子监狱新入监罪犯的案件材料时,细心的他发现一名服刑人员的执行通知书和判决书不符,两份法律文书记录的刑期不一致。

  经请示领导同意,张飚发函向原判的广东省怀集县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很快,怀集县法院就回函并重新计算刑期,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但细心的张飚审查发现,改正后的法律文书刑期计算仍然有误,执行通知书记录的刑期比判决书的刑期少了3个月。随后,张飚和同事再次向怀集县法院发出纠正意见函。

  怀集县法院再次进行了更正并又一次重新下达裁定,纠正了判决错误,同时复函给石河子市检察院及张飚,对他们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敬佩。

  “一定要相信法律,哪怕是没有成功,还是要相信。这是一个信仰,如果我们不信仰这个东西还信仰什么。”一句话,张飚道出了内心的火热。记者李恩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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