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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1名工人工资共24万跑路 被追究刑责

2014年04月10日 10:35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公司经营不善,拖欠31名工人24万元工资,老板林某变成了“老赖”,一走了之。原以为躲过了劳动部门的仲裁就没事了,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没躲过警方的追捕。

  昨日,记者了解到,4月3日下午,“老赖”林某被思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抓获。据介绍,这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全市第一案,老赖林某也成了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全市第一人。

  出逃

  老板拖欠31名工人工资共24万

  林某的出逃,从2012年的11月份开始,他原本是位于前埔附近一家工贸公司的老板。

  由于经营不善,再加上资金出现紧张,从2012年的6月份左右,工人的工资就开始时续时断。过了5个月左右,公司停业,老板林某失踪,这时,工厂里31名工人慌了,他们被拖欠的2到5个月共24万元左右的工资,还没领到。

  工人们没办法,只能求助劳动部门。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克服取证难的问题,先后走访了公司员工、社区工作人员、房东等,最终获得了有公司盖章和老板签字的欠薪工资表这一关键证据。

  掌握证据后,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不过林某在指定期限内依然未支付员工工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去年2月5日,根据有关规定思明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思明公安分局。

  落网

  到银行办业务时被警方发现

  思明公安分局在去年的12月31日,对林某进行上网追逃。

  这几个月来,治安大队民警也一直在查找林某下落,不过他藏匿起来,连家也不回。4月3日,民警掌握到一条线索,林某在鼓浪屿出现。

  当时,林某正在一家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在鼓浪屿警方的支持下,林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他承认自己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公司员工工资。

  据了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林某被思明警方刑事拘留。

  “这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立案并刑事拘留的全市第一案。”治安大队一名相关负责民警介绍。

  记者了解到,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部门前置介入,仲裁不成功的话,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换句话说,欠薪的老板们想一走了之,规避打击和处罚,没那么容易了。

  说法

  转移财产或者跑路

  都将触犯刑罚

  什么情况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种是转移财产,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等;另一种是法人代表逃跑或藏匿。

  此外,在金额方面也有要求,关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解释》中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两种欠薪情况

  将被追究刑责

  最高法司法解释对刑法欠薪入罪“数额较大”做了具体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条件,即可入罪:一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而且数额在5000到两万以上的;二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的。

  链接>>>

  “老赖”情况

  上网可查看

  您只要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就可以查询到相关征信记录。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厦门日报》等本地平面媒体上对59名被执行人公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共拘传19人、拘留21人,曝光35人,扣押车辆4部,执结案件77件,标的额446.73万元。 (记者 吴俊鸿 吴海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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