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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为孩子出头互掐 一位致对方流产被判刑

2014年04月10日 10:4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其中一位致对方流产被判刑

  因认为女儿被老乡家的孩子小刚(化名)打了,爱女心切的妈咪田某带女儿找上门理论,话不投机便打斗起来,竟致小刚妈妈、已有身孕11周的阿容流产。昨日,佛山市高明法院通报称,该院一审审理了这起由孩子引起的故意伤害案。鉴于受害人阿容被打成轻伤,高明法院认定田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田某和小刚的妈妈阿容是贵州同一个村的老乡,两家都在高明谋生计,平日里相熟。去年12月,田某从7岁女儿口中得知,女儿被同学小刚打了。12月11日下午5时许,田某拉着女儿到小刚家里理论,自称其女儿被小刚打了,为此和阿容争吵起来。田某气不过,把已怀孕11周的阿容推在床上抓扯。阿容则以嘴咬还以颜色,田某就势把阿容按在床上。阿容因害怕伤及腹中胎儿,大喊自己已有身孕,田某只得收手。

  然而,阿容趁机反击,双方又扭打在一起。力气较大的田某抱住阿容,一起倒在地上。田某再次翻身按住阿容撕扯,直到有乡邻将双方分开。此后,打斗在当晚10时许重又开场,双方亲属都有参与。打斗之后,经法医鉴定,小刚妈妈阿容全身多处擦挫伤和流产,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

  高明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田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鉴于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23800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高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表示,身教胜于言传,家长遇到问题要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而不能以粗暴方式处理孩子之间的纠纷,以致事态扩大,伤害了两个家庭。(记者杨博 通讯员汪玲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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