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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3人盖违建骗拆迁款 南京一村书记被控共同贪污

2014年04月10日 15:34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村里出租闲置集体土地收租金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浦口区光明村一名书记却跟企业老板签下协议,默许对方租地盖违建,并在协议中约定,违建厂房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款双方分成。利用上述手段,这名村书记伙同他人共计骗取了500万元拆迁补偿款。

  租地时签下协议,一旦拆迁四六分成

  涂国华是浦口区光明村原书记。2009年,为了给村里增加收入,涂国华跟村领导班子商量,准备将村里的一大片闲置土地出租。正在浦口做钢材生意的李某得知消息后,从涂国华手里以每亩3000元的价格承租了一块土地,并在土地上兴建了仓库等建筑。

  除了李某,还有其他2名企业老板也和村里签协议租地。3人签订的协议中,关于拆迁补偿都有明确约定,即将土地上的建筑登记在集体名下,3年内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款由村里和企业老板四六分成。如果3年内没有拆迁,这些建筑自动归光明村所有。

  300万元给了企业,村里留了200万元

  法庭上,李某称,当时,这些厂房曾遭遇江浦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前去拆违。见到城管执法队员,李某等人打电话给涂国华。电话里涂国华称可以帮忙协调,告诉他们如果再遇到城管队员,就拿出租地时签订的协议,告诉他们这些厂房是光明村的集体资产。后来,城管队员再来时,果然只是象征性地拆除了一小部分违建,然后就再没来过。

  3名企业老板的厂房建起来不过半年,所在土地就开始征地拆迁。按照事先约定,涂国华从企业老板处要来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企业名义领取了500万元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到手后,涂国华将300万元分给了各企业,200万元留在光明村。

  遭指控贪污,辩称“我自己没用一分钱”

  检方认为,作为村支书,涂国华直接负责村里的拆违控违工作,但是他却默许企业老板盖起违建,这涉嫌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检方还认为,涂国华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他利用职务之便,伙同3名企业老板以违章建筑共同骗取拆迁款500万元,其中近300万元构成了共同贪污。

  庭审中,涂国华辩称,自己这么做只是想为村里谋点集体利益,最后分到村里的200万元,直到他调离也没擅自用一分钱。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 张源源)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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