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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名记者因敲诈勒索、受贿被起诉

2014年04月10日 1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韶关4月10日电(记者 李凌)南方某报记者胡亚柱等利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收取贿赂一事,曾一度在互联网上掀起“风暴”。记者10日从广东韶关市检察院获悉,经过半年多的调查,涉案记者胡亚柱、刘维安已被依法起诉。

  牵出两记者职务犯罪,起缘于一起韶关房地产老板争地事件。2011年,韶关市区沙洲尾附近有一块地尚未开发,当时政府已经规划为绿化用地,但房地产老板魏振顺很想得到这块地用于商业开发,于是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争取这块地,并通过张云峰(韶关市“落马”副市长尚伟的小舅子)邀请来胡亚柱、刘维安(南方某报编外记者),希望通过媒体向法院施加压力。

  随后,胡亚柱和刘维安同到韶关,先后采访报道了《“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两篇稿件。

  据韶关市检察院介绍,2013年,该院在调查魏振顺、张云峰(另案处理)行贿案件时,发现了胡亚柱、刘维安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据检察院调查,这起行贿案涉案人员共收受贿赂36.5万元人民币。2013年5月22日,刘维安被立案调查,刘被捕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6月21日,胡亚柱在广州归案,并供认收受贿赂的犯罪实事。

  韶关市检察院称,经办案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胡亚柱等人还曾在河源、茂名、深圳等地利用负面新闻,敲诈、索取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胡亚柱涉嫌敲诈勒索金额10万余元、受贿9万多元。目前,该案已正式向法院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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