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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女友“情夫” 原兰州一区法院干部受审

2014年04月15日 09:29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原兰州市某区法院干部郝相炜杀人潜逃4年后,于2012年9月主动投案自首,后被查出其还涉嫌贪污法院执行案款10万元。4月12日,郝相炜涉嫌贪污、故意杀人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与其一同归案的女友徐某及徐的表弟叶某也因涉嫌窝藏罪、伪证罪同堂受审。

  郝相炜被捕前系兰州市某区法院干部, 2008年,郝相炜和女友徐某同住在兰州某小区。同年11月6日中午,从单位下班回租住地的郝相炜进门时看到徐某、叶某还有一陌生男子葛某在其房内。郝相炜与葛某三言两语不合后,便一脚将葛某踹倒,后发生厮打,葛某前往厨房找寻刀具时,郝相炜用跳绳将其从颈部勒住,并分别用自己所持菜刀及葛某所持菜刀在葛某头部等多处进行砍切,致葛某死亡。案发时,目睹了一切的徐某和叶某并未阻止郝相炜的施暴行为,也未向公安机关报警。不仅如此,郝相炜、徐某、叶某3人当日下午还携带了几万元人民币一起潜逃至西安。同年12月,3人逃至海南省三亚市,郝相炜化名刘勇在该市躲藏。

  该案发生后,公诉机关还查证,2008年8月28日,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郝相炜在执行法院已生效的某案件时,将收到的案款人民币10万元现金,未按规定交由法院专门账户管理,而是私自存入以自己名义开设的私人账户里,非法将该款项据为己有。

  2012年9月7日,在外躲藏4年后,因生活窘迫加之内心煎熬,郝相炜和徐某先行到三亚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叶某也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贪污罪、故意杀人罪追究郝相炜的刑事责任;徐某、叶某应以窝藏罪、伪证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记者许沛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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