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律师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援助

2014年04月15日 10:15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走进留守妇女儿童活动”。活动中,他们依托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开展“一站式”“一条龙”便捷服务;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病残儿童,不受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限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留守妇女儿童,不分援助范围、不分案件类型均给予法律援助。

  在援助过程中,辽宁省司法厅根据留守妇女儿童实际实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分类名录,载明律师专业方向、执业年限、办案经历等,在确定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时供留守妇女儿童选择。在维权形式上大胆创新,将法律援助形式从目前的诉讼性援助逐步扩大到提供法律意见的“意见援助”、提供法律文书制作的“事务援助”、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调解援助”等一系列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本报沈阳4月14日电(记者毕玉才 通讯员赵建明)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