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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违规任公务员 广东梅州、五华10干部被处分

2014年04月15日 10:4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称,因参与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或工作失职,梅州市、五华县的10名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处分。

  近日,根据广东省纪委交办和梅州市委常委会决定,市纪委、五华县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参与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或工作失职的10名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取消了钟立的公务员身份。

  经查,在办理钟立的工作调动过程中,涉案的10名党员干部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等失职行为,构成失职错误。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时任五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俊球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五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幸小明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肖国强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市委政法委人秘科科长古新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梁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五华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五华县委同意,决定给予:时任五华县人事局局长廖恩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五华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张焕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五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李佰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在五华县610办公室工作的朱幼雄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五华县编办机构编制股股长薛坤元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2月26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曾披露,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和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情况,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查,钟勇生在担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通过现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时任五华县县委书记李金元等人,为钟勇生之子钟某办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钟勇生、李金元均已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钟勇生、李金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梅州市人社局取消钟某的公务员身份;对参与钟某工作履历、人事调动、人事档案造假,或工作失职渎职的10名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梅州市纪委进行立案检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史继先、华纪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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