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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谎称代为执行救市计划 骗2243万投资款逃匿

2014年04月16日 13: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原“天天投资”股东赵星翰涉嫌集资诈骗两千万昨受审

  称受香港内地投资企业商品交易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为执行香港特区政府救市计划,以高回报为诱饵诈骗投资者钱款2243.42万元。昨日,该诈骗团伙成员之一的赵星翰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谎称代为执行救市计划

  今年49岁的赵星翰,别名赵峰林、赵小荣,原为深圳市天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负责人。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29日,被告人赵星翰与兰秉雄(已判决)共同注册成立深圳市天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公司”),兰秉雄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星翰任监事,郑爱玲(另案处理)任市场总监。

  天天公司成立后,赵星翰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使用个人账户对外接收投资款;郑爱玲负责市场宣传,骗取客户信任,并使用个人账户参与接收客户投资款;汤云燕(已判决)受雇担任天天公司的财务,参与收取客户投资款。

  赵星翰等人谎称天天公司受香港地区内地投资企业商品交易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为执行香港特区政府救市计划,以与客户签署《认购商品协议书》、《维利分红服务中心协议书》及赠送现金消费券等方式,骗取客户信任。

  诈骗2243万投资款后逃匿

  赵星翰等人承诺:每投资人民币3.6万元可获取人民币12万元的现金券,每10天返利人民币6000元,50天还本,还可分得50%的赠送金,以此诱骗被害人投资天天公司,从而骗取被害人投资款。他们在骗得被害人投资款后,除小部分款项用于返利以吸引投资者继续投资外,其余大部分投资款被赵星翰、郑爱玲、兰秉雄等人占有。2011年1月中旬,赵星翰等人停止返利后逃匿。至2011年1月中旬止,赵星翰等人以天天公司名义共同骗取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243.42万元。2013年7月1日,公安机关在成都市将被告人赵星翰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赵星翰的刑事责任。昨日在法庭上,赵星翰表示认罪,但将具体犯罪事实都推到被判刑的两个同伙和在逃的一个同伙身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王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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