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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猥亵妇女 被其丈夫现场制服

2014年04月16日 14: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酒吧喝酒直至打烊,男子尾随一对夫妇进入酒吧二楼房间,趁丈夫走开后其对妻子非礼,却被回房的丈夫抓了个现行。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猥亵妇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莫某,男,1971年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13年8月17日凌晨3时许,莫某在南头镇一酒吧内喝酒后,窜至该酒吧二楼房间,趁被害人周某(女)熟睡之机,强行将周的内裤等脱掉进行猥亵。期间,周某醒来大声呼救,正返回房间的丈夫听见后将莫某制服。当天上午9时许,公安人员将莫某抓获归案。

  周某丈夫梁某证实,当天凌晨2时30分许酒吧打烊,待一名凌晨2时许过来喝酒的男子离开后,他和周某将物品收拾好便上去酒吧二楼睡觉。由于周某当晚喝了许多酒,一上床就睡着了。稍后,梁某外出一段时间返回,上楼时听到周某发出的惊叫声,便跑上去,抓住该男子并将男子制服。

  但在法庭上,莫某却辩称没有脱被害人周某的内裤,也没有准备脱周的上衣。自己之所以对周某进行抓摸,是因为“遭人下了药”。但经广东某法医精神病死法鉴定所鉴定,案发当天莫某思维清晰,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排除醉酒的可能。最终,法院对莫某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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