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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废水中重金属超标 12人被依法追究责任

2014年04月18日 09:3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武义县法院判处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武义一家电镀企业因为排放的废水中多种重金属超标,其法定代表人何某等7人,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3个月到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1万到6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统计,自2013年6月排污入刑司法解释出来后,武义环保局已将8家违法企业移交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已有12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最近几年,电镀行业的治理一直是武义的工作重点。2012年,武义有18家电镀企业,分散在5个乡镇。现在已经关停了2家不合标准的电镀企业。

  武义还设立了泉湖电镀集中区,将16家企业全部集中到一起,并投资1.36亿建设新厂房。两个月后,投资5000万元的泉湖电镀污水处理中心,也将建成使用。(记者 陈久忍)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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