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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察机关2014年已立案侦查渎职案件15件25人

2014年04月18日 10:42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年初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25人,农机购置补贴领域与“两违”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成为反渎部门的办案重点。昨日,市检察院公布了3起案情。

  农业机械商腐蚀农机站官员

  涉农惠民领域容易滋生渎职侵权案件,这一直是我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的办案重点。今年3月,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调查发现了多条渎职侵权案件线索。

  经查,从2006年起,时任福州西部某县农机站站长的兰某指派站里的综合科科长庄某,负责县里购买农业机械享受财政补贴的报送审批工作。

  2009年初,为了提高公司代理的农业机械销量,某省级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某找到该县农业机械公司经理刘某,许诺每办理销售1台收割机手续,给刘某推广费5000元。随后,刘某找到县农机站站长兰某寻求帮助,并许诺支付好处。

  兰某应允了刘某的请求,之后,他明知手下的科长庄某在2009年至2011年间,在为刘某等人经手代办的农机具申报国家农机补贴时,公示、核实机具等环节的做法不符合国家农业机械补贴有关规定,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致使国家财政补贴款损失226万元。事后,兰某先后3次收受刘某好处费5万元。

  目前,兰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检方立案侦查。

  农机站员工帮不法商人骗取补贴

  2008年,江苏农机商人邱某结识在福州做农机生意的老乡王某,两人商议利用农民的身份信息购买农业机械,并向当地农机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而后,邱某再将低价购买来的农业机械运回江苏倒卖,从中获取利润。

  据检察机关调查,2008年至2010年,邱某通过王某找了24名农民,利用这些农民的身份低价购买了24台收割机,并向福州北部某县农机部门申请并骗取24台农机补贴,致使国家损失农机补贴163万元。

  王某为了能顺利通过农机补贴申请及验机核查,向该县农机站的工作人员庄某寻求帮助,并承诺支付报酬,让其疏通其他工作人员。随后,在得知这些农户购买的农业机械均在外省作业后,农机站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对此采取相应措施,而是违反有关验收审核的规定给予通过。通过验机核查后,王某按照每台农业机械3000元的价格支付庄某报酬,再由庄某将钱分给其他工作人员。

  目前,庄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邱某、王某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城建干部当起违建“保护伞”

  近期,市委市政府部署,自2014年初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开展此项行动,目前,共立案查办“两违”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

  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陈某在任职福州北部某县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分管规划中队期间,接受违建户或关系人请托,放弃查处违章建筑职责,致使县城及周边违法抢建屡禁不绝,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检方初步查明,陈某共收受6户违建户现金、购物卡共计3.6万元,被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检方认为,陈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于私情私利,不履行职责,放任违建行为,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此外,陈某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陈某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立案侦查。(记者陈敏灵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郭生教)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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