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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理1700张银行卡 转卖3年获利20万

2014年04月18日 14:2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达州市宣汉县警方获悉,一名专利用他人身份证在银行办理开户业务的江苏籍男子被抓获。经调查,该男子曾先后在甘肃、广西和湖南多地流窜,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1700张,从中获利2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开户被机智柜员发现盗用他人身份证

  3月27日15时许,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工作人员向警方报警称:在银行营业厅内,一戴帽子的男子,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在柜台上办理开户业务。该男子用帽子故意遮挡面部,以躲避监控视频拍摄,男子的行为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警惕。经核对后,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与身份证上显示的并非同一人。趁男子不注意,银行工作人员悄悄报警。

  为不引起该名男子注意。银行柜员谎称男子缺开户手续,无法为其办理。几分钟后,民警在银行大厅内抓获该男子。

  经警方询问,该名犯罪嫌疑人姓马,今年30岁,系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

  办理1700张银行卡 转卖卡3年获利20万

  经查实,2011年底,马某在甘肃抚州市结识刘某,通过刘某介绍,他学会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牟利的作案方法。2012年初,马某通过刘某的引荐,与厦门的陈某取得电话联系。

  马某与陈某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后,商定由陈某为马某和刘某提供二代身份证,马某再用这些身份证在各地银行办理银行卡、U盾,以及网银卡等业务。之后,陈某再以按每张卡80元,每张U盾、网银卡200元的价格回购。

  据马某供述称,陈某曾雇佣多人为他办理银行卡,通过回购银行卡,陈某再转手出售牟利,涉及金额较大,牵涉人员较多。

  据警方统计,截至案发时间,马某曾先后在湖南、甘肃、广西、湖北等九个省100余个市县连续作案,共办理完成各类银行卡1700余张,且全部出售给陈某,从中获利20余万元。

  专案组赶赴厦门抓捕

  今年3月18日,马某在达州市的达川区、宣汉、开江、大竹等区县间流窜作案,在此期间,办理各类银行卡共计31张,获利数千元。据当地警方介绍,此案件引起宣汉县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各警种协调配合办案,积极侦办此案。

  目前,警方即将全面查清马某在达州办理的31张银行卡,核对其开户信息,以及相关视频资料。为查明马某办理的银行卡流向,防止该类银行卡流通,成为其它犯罪活动工具,专案组民警即刻前往厦门,对马某的上线陈某布控、并实施抓捕任务。

  未经个人同意开通的银行卡,流向市场后将给市场造成不稳定因素,诸如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目前,宣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在全力侦办此案。胡林 谈育玲 记者 赵权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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