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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冤狱男子述被逼认罪:女儿指认我是凶手(图)

2014年04月22日 11:3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4月19日,内蒙古包头。阔别20年后,王本余通过多方打听,再次回到当年案发地:二里半教育巷。

  当年他住的小屋已经重建,隔壁的小屋跟他当年住的地方构造一模一样,他指着墙角说,当年李彦明杀了小女孩后,装在竹筐放在这里。

  4月18日,包头。蓝天白云,呼得木林大街一家酒店外,杨花柳絮飞舞。阳光穿过窗户,打在王本余脸上。面前的他前倾着身子,跷着二郎腿。大半年来,因为有了钱,他有了足够的自信。聊天时,每十几分钟他就要上厕所——在监狱期间,他患上了前列腺增生。他浓浓的遂宁口音,加上表达很混乱,让他总在情急时手舞足蹈。他有说不完的话,话匣子一打开,就从太阳初升聊到了日落。

  18年来,他有说不完的话,话匣子一打开,就从太阳初升聊到了日落。

  案件回放

  合租者强奸杀人

  他被逼协助抛尸

  18年前,正值壮年的王本余,带着养女小华去包头投奔在那里包钢筋工程的表弟。

  在工地上,带着女儿,有诸多不便。后来,王本余在女儿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先是卖蔬菜水果,后来买了一辆三轮车拉客。到女儿快放学的时候,他就收车,回家做饭。如果没有李彦明的出现,日子会就这样过下去……

  1994年四五月份,王本余去火车站揽活。旁边一20多岁的男人搭话:“你是四川的吗?我老婆也是四川的。”这个人,叫李彦明,河北衡水人,在包头做装修工。后来混熟了,李彦明住进了王本余的住处,两人合租。听王本余说老婆被人抢了,李彦明说要帮忙抢回来。两人找到李海棠的住处,但最终也没能把人带回包头。

  王本余发现,李彦明常常隔三岔五出去,半夜两三点才回到住处。年底没活,李彦明就长期在家呆着。女儿告诉王本余,常常不敢单独回家,说怕李彦明。

  1994年12月15日,下午五六点,王本余蹬着三轮车回家。刚到巷道,李彦明从屋里出来,抓住他说:“王哥,我杀人了。”

  王本余不信,李彦明跑到墙角,掀开一个篮子,露出一个肩膀,穿着件花衣服。王本余说,当时害怕极了,本能往后躲,但李彦明一把把他拉住:“你想去报案是不是?”说着掏出匕首,“你要报案,我把你杀了,还要把你女儿杀了!”

  说着,李彦明又跪下。王本余把他拉起来,李彦明让听他安排,不准王本余出门。晚上8点左右,李彦明让王本余帮着蹬三轮车去处理尸体。

  王本余说,当时害怕被杀,只好听从李彦明安排。路上,李彦明捡了些大石头,绑在尸体上,准备扔进黄河。快到桥上时,李彦明又突然想起大桥上有武警站岗,于是他拖着尸体藏进了附近的涵洞里。

  次日早上,王本余送李彦明离开。此前,李彦明给王本余留了个地址,并给了他一百块钱。当天晚上,二里半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来,带走了王本余。被杀的是附近小学的一个小女孩。孩子被杀当晚,家长见女儿没回家,四处打听,后听说路过王本余的住处时,被一位“叔叔”叫进去吃糖。于是,家长报案了。王本余被带走后,第三日被送到东河区分局。当晚,他被迫承认强奸杀人。

  18年前他有冤

  我准备写上诉的时候,好心的民警劝我不要写,说如果写了上诉,就还要在看守所呆下去,那样肯定就会死在看守所。”

  18年后他无恨

  “我现在还想,如果她有心对我好,我还会给她钱。”“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恨也没多少了,现在只想好好过日子。”

  认罪

  “两个女孩指认,我以为活不了了”

  华西都市报:当初被抓,你给警察说了些什么?

  王本余:当晚警察找来,问这里住了几个人,我说住了两个人,先担心李海棠知道了真相(协助李彦明抛尸)会把小华带走,所以编谎话说李彦明到石拐矿区打工去了。后来,说了实话,也给他们提供了李彦明老家地址。我说不是我,可他们不相信,当时就给我两个耳光。

  华西都市报:他们是如何审问你的?王本余:他们把我和女儿一起带到派出所。在审问时,不按他们说,就打。以前听说破案有指纹可以鉴定,我要求鉴定指纹,就带他们去找尸体,但到了现场,却忘记了是哪个涵洞。

  当晚回到派出所,屁股被板子打肿了。第二天,又领着他们找,后来终于找到了。他们于是打电话给分局,说破了大案,要送到分局去。

  到了分局,女儿也过去了。一去,铐在凳子上,用电棍在耳朵触。我不承认,后来又用锁头刮肋骨,疼得我钻心,但我还是喊冤枉。后来又把我绑在椅子上,把我背心捞起来,捂着我的头,一脚蹬过来,连人带椅子倒在地上。我还是喊冤枉。他们就把砖头在火炉上烤烫,把我大腿绑在椅子上,把滚烫的砖头一块一块地垫我后跟。又用电棍上的针,对着我的乳头电击。当时在身上留下的伤,现在天晴下雨都痛。

  华西都市报:那你最后为什么要认罪呢?王本余:他们叫被杀的那个女孩的女同学,站在二十多米外指认,问是不是我,那个女同学就点头,说是我用糖哄女孩进屋子的。

  因为被杀的那小女孩脸上被咬了,他们让我张开嘴,看到我有两颗虎牙,就说是我咬的。我还没认罪。晚上11点过,他们就找来我女儿。女儿在纸上写两个“是爸”,我一看女儿都说是我了,肯定活不了了,于是我就说是我是我。当时,女儿已经两天没上学了,到分局的路上,她就跟我说,“爸你快承认了嘛,承认了我们好回家。”

  随后,他们要我写经过。我说不出来,他们就说,是穿红鞋还是绿鞋,我想小孩爱穿红鞋,他们就说放屁,你胡说,我就马上改口说是绿鞋。后来写完了,盖了手印,局长就出来了。他说你完了,没有活头了!当天晚上12点过,他们把我送到东河看守所。

  弃诉

  听从民警劝告,不敢申诉

  华西都市报:法庭上有没有说自己是冤枉的?

  王本余:开庭的时候,表弟给我找了一个律师,但律师的说法没有被采信。开庭前,我到处说我是冤枉的,先关进去的人让我写下来。开庭的时候,我又哭又说,法官让我别着急,说一句都没听懂,问我能不能写下来,我就把写的东西交上去。法官段喜林收进包里,喊我回去好好等着,组织合议庭合议合议。

  华西都市报:后来你被判了死缓,你对于这个结果是什么想法?

  王本余:回看守所后,我想我肯定活不了了。过了几天,有警车把我接到包头中院,法官宣判,说死刑,我就哭了。法官说,你别着急,缓期两年执行。后来,法官告诉我说如果觉得被冤枉,可以写上诉,十天之内来看守所拿。

  在看守所,有个规矩,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会在手铐上钉一个销子,跟脚链连在一起,执行之后再断开销子。我回到看守所,其他被关押的人都说我肯定要被杀了,我说我是死缓,他们都不信,我把手铐举起来给他们看。所有人都祝贺我,说我真的命大。

  华西都市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上诉,你为什么不上诉呢?

  王本余:你不知道,我之前在看守所已经关了2年零7个月,拉了一年多肚子,后来蹲在床上学习时,都栽倒在地上了。吃不饱,每天早晚一个窝窝头,身体不行了。我准备写上诉的时候,好心的民警劝我不要写,说如果写了上诉,就还要在看守所呆下去,那样肯定就会死在看守所。他建议我等到了入监队或者进了监狱再写申诉也不迟。

  华西都市报:那到了监狱后写了吗?后来怎么样?

  王本余:1998年,我申诉了三次。当时是我们同监舍老乡帮忙写的,写了就放进监狱检察院专设的信箱,由伊蒙检察院驻监区检察官收。次年三四月,四个检察官一起提审我。我当时问他们会不会有结果,他们说“说实话,你是在包头犯案的,我们没权去办这事。”按照规定,如果死缓两年没犯事,该改判无期。但我没有改判,我问民警,民警说我在写申诉,不安心认罪服法改造。后来我就不敢再写申诉了。1999年,我被改判无期。

  华西都市报:但你最后还是写了申诉,怎么又敢写了?

  王本余:最后申诉是在2012年,高院的人也问我为什么这么久才申诉。我说是担心自己不能减刑,所以中间一直不敢申诉。2012年,也是北京警察来找我了解情况,说真凶被抓住了,我才敢写的。

  缝进被子的信石沉大海

  女儿被送进孤儿院

  华西都市报:说说你女儿吧。女儿在纸片上指认是你干的,你没怨过她?

  王本余:她那时候才七八岁大,什么都不懂。

  华西都市报:女儿不是你亲生的,为什么要带着?

  王本余:那时候,我从石家庄走到时候,已经养了她几年,还是有些感情了。而且,我想她跟她妈妈在一起,常常也被那个男人打。我也想以后把她养大了,可以给我养老。

  华西都市报:你进了看守所,女儿怎么办的?

  王本余:当天晚上送我到看守所的时候,我说想把女儿送回老家,让我父母养,但那位公安分局的局长看我拿不出路费送女儿回遂宁,就说送孤儿院。后来,我就一直与女儿失去联系,心里也一直挂牵着她,这么小,好造孽嘛。

  华西都市报:那后来怎么联系上的?王本余:我后来其实不怕死了,但强奸杀人,在老家名声不好,会背一辈子的黑锅。于是给表姐写信,我没活头了,女儿虽然不是我生的,但可怜,我说你们帮我养到十五六岁,她能自理了,就不管她了。但一直没有收到回信,我想是被看守所的人给掐了。当时有个人正好要出看守所,我就送他一条新毛裤,央求他带信给我姐,于是把信缝进被子带出来,可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去找我姐。

  后来,我进了监狱,也常常给表弟写信,央求他找到我女儿,表弟去东河孤儿院找过,没有。后来1998年,他在广场上遇到我女儿,是在青山孤儿院,名字也改了。

  华西都市报:后来跟女儿关系怎么样?王本余:后来就常常给女儿通信了,我心里很高兴。每个月都要写信,我心理也有个着落了。我那时在监狱纳鞋垫,我亲手纳了几双寄到孤儿院给她。

  但后来,关系就僵了。

  僵局

  女儿没人教育,变成现在这样子

  华西都市报:怎么闹僵了?王本余:2003年,突然几个月都没收到女儿的信。后来她来信,说不要写信到学校,有人偷偷拆她的信,让寄到孤儿院,但写了两封都没回。后来妹妹来信说,女儿耍朋友跟人同居了。我很生气,就写信骂她,我说有啥子妈就生啥子女儿,喊她不要姓王,骂她王八蛋,落名字不再写父亲,而是写“罪犯王本余”。她后来也回信说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我在监狱也不能管她,书读不进去,没有告诉我是怕我担心,最后落款写成“王八蛋女儿。”

  后来就中断联系了。2010年,又联系上了,她让我好好爱护身体,还寄了500元钱来给我买药。

  华西都市报:那你们感情还是不错吧,可为什么说起女儿你会不高兴呢?

  王本余:她就像她妈一样,先跟人好了,后来又跟了别人,到了福建。听说我要出狱了,她说自己在河南,经济状况也不好。可她明明在福建的。她爷爷死了,她都没有代替我亲自回去一趟,说请不了假。后来听说我平反了,赔了钱,又热情起来,说要来接我出狱。法院把150万块钱打到我卡上后,没过几天她就来包头陪我了,后来一起去了她在福建的家里。后来她就向我要钱,我说我要回老家,她却把我身份证拿走了。

  华西都市报:你给了你女儿钱没有?打算还跟她生活吗?

  王本余:她来看我的时候,我就给了她3万。可在回包头的路上,她跟我说要70多万,要分一半。否则要上法院告我,因为我没有抚养她,把她丢进孤儿院。后来为这事,还到法院去调解。法官先说我该给10来万,可后来听我说了实情后,法官又跟她说可以一分钱都不给她。

  她后来独自回去了,她打电话给我说,钱不要了,身份证在亲戚那里。后来,就没联系过了。主要还是怪这个案子,要不是把我关进牢房,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她,不至于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现在还想,如果她有心对我好,我还会给她钱。

  赔偿

  法官打了招呼,别打赔偿款主意

  华西都市报:被冤判后坐牢18年,听说你还给法官送了锦旗?

  王本余:我肯定要感谢他啊,当年要不是他判我死缓留下我一条命,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觉得好人还是多,不仅仅那个法官好,看守所那位让我不要上诉的新来的民警人也好,要不是他建议我不要上诉,说不定我真的死在看守所了。还有监狱的那些民警,他们给我减刑,还让我不要告诉别人。

  华西都市报:有没有人让你痛恨的?你会去找当年的警察算账吗?

  王本余:主要还是李彦明,这人太凶狠了。然后是那些警察,对我动了很多刑。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想再去找他们了,我本身也没什么能力,事情也过去那么多年了,恨也没多少了,现在只想好好过日子,享受生活。

  华西都市报:听说你获得的150万赔偿已经只剩几万块了?

  王本余:这150万,除了花50万买房子,其余的都借出去了。先是借了100万给我表弟,因为他做工程周转出了点问题。然后,借了40多万给兄弟姐妹。后来,因为我要买房,又从表弟那里拿了几十万回来,表弟实际上现在还差我70万。借给表弟的钱,也不是白借,是要收利息的。现在每个月他都会准时把利息打给我,每个月七千。到他手头不紧张了,就把本金还给我。他们借钱都是打了借条的。法官也知道,法官还给我表弟打过招呼,别乱打这笔钱的主意。(华西都市报记者苟明)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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