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丈夫遇车祸去世 公婆私吞赔偿金被媳妇告上法庭

2014年04月22日 14:2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场车祸夺去了孙某丈夫的生命,公婆却私吞了赔偿款。无奈之下孙某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33岁的郭某驾驶助力三轮摩托车与大型普通客车相撞,当场死亡,留下了二个女儿。

  事故发生之后,郭某的父母与事故车辆驾驶人签订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约定:肇事人一次性赔偿郭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费、修车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60000元。

  面对16万的赔偿金,郭某的妻子孙女士觉得理应有自己的部分赔偿,但郭某的父母拒绝给付部分赔偿款项,并称儿子发生交通事故的大客车伤者较多且严重,按照双方相互应承担的赔偿义务进行折抵,因儿子死亡对方给付的赔偿款项远达不到儿子应赔偿的款项。经多次交涉,肇事方是以经济帮助的名义给付了郭某父母160000元的经济资助款,并非赔偿款;并且因处理该事故支付了近50000元,余款用于偿还了郭某建房及结婚时的借款、郭某的父亲看病借款及其他欠款。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庭审,郭某父母公辩称赔偿款用于丧葬费、为郭某建房及结婚借款、郭某婚后借款等项支出,但未提交证据证实。孙女士认可按赔偿款扣除一切花费后剩余105000元分割,不违反法律规定。最后判决郭某的父母给付孙女士及两个女儿赔偿款71400元。(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李利华 潘辉 杨俊亮)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