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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碍于情面烫发又拍照片 被美发店用在广告上

2014年04月22日 15:33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慈溪姑娘小李用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肖像权。

  90后姑娘小李,面容姣好,是慈溪某美发店的忠实客户,跟店里的发型师也很熟。

  2012年底,小李又去美发,发型师小陈极力向她推荐一款名为“水波纹”数码烫发产品,请小李帮忙试验产品效果。小李碍于情面,答应了下来。烫完发后,小陈又带她到摄影棚,为她拍摄了艺术照片,但并未说明照片用途,小李当时也没问。

  2013年初,小李意外发现自己当时拍摄的艺术照片出现在了水波纹数码烫发产品的包装盒及各种宣传海报上,该产品在慈溪多家美发产品实体店铺销售。小李找小陈论理,小陈说自己离开原来的美发店单干了,现在开了一家美发产品店,总代理该款烫发产品。

  接着,小李又发现,小陈在其微博、微信、淘宝网店等各种营销渠道上,都采用了她的艺术照片做广告宣传。小李要求小陈立即停止使用她的照片,但对方没有理会。截至2013年8月份,淘宝网上有50多家销售美发产品的店铺页面上出现了小李的照片。无奈之下,小李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小陈告上了法庭。

  昨天,在法官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小陈立即停止对小李肖像权的侵害行为,且就肖像侵权事宜限期在慈溪市实体销售范围内消除影响,并通过淘宝网相应维权程序在淘宝网范围内消除影响。另外,小陈当庭向小李赔礼道歉,并当场赔偿小李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慈宣 许银辉)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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