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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法院6天审结首起轻微刑事案件

2014年04月22日 16:33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宗陈某某盗窃电动车案今天(21日)在龙华区法院审结,从受理案件到当庭宣判仅用6天,这是该法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后的首起案件。

  今年1月15日凌晨2时,陈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来到南沙路嘉庭时尚酒店旁一巷口处,盗得王某某停放在此的一辆电动车。随后陈某某骑着这辆电动车来到南大桥的龙泉康胜饭店门前时被抓,而李某某趁机逃脱。

  4月16日,龙华区法院受理此案;4月17日,法院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4月21日上午,龙华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后当庭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记者林菲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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