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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千万被判无期 以判刑过重为由上诉

2014年04月23日 09:3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丈夫被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找人将他“捞出来”,结果被骗走1460万元,后要回6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男子任鹏宇一审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后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近日终审维持原判。

  谎称认识省领导

  49岁的任鹏宇大学文化,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12月27日,王女士的丈夫张某被安徽省纪委以协助调查为名带走。为打听消息,2012年3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任鹏宇,介绍人称此人与安徽省领导很熟。

  王女士说,同年3月14日,任鹏宇打电话说可以疏通关系让纪委放人,但需要900万元。王女士当晚便筹了100万元,之后又给了他445万元。几天后,任鹏宇约见王女士,称已去过纪委,张某的事情不大,只要钱到位马上放人,催促她赶快把钱凑齐,并让她把400万元存入“安徽省纪委书记的妹妹”的账户。

  王女士说,任鹏宇此后陆续要钱,她总共给了1460万元。然而承诺的“放人”时间却一推再推。到了2012年5月17日,张某仍没有放出来,任鹏宇又称此事已到了中央纪委,他正在帮忙运作。王女士这时才起疑心,要求对方退钱。2012年7月和8月,任鹏宇退了650万元后不再认账。2012年10月25日,王女士报警,任鹏宇被抓获归案。

  称受害人请他做顾问

  据安徽省纪委某主任作证,任鹏宇曾自称是张某的家属且是新华社记者,想向他了解案情。后二人在单位门口见面。该主任说,他告诉任鹏宇张某涉嫌非法买卖国家土地,希望家属配合工作。十天后,任鹏宇突然到其单位,说张某的妻子在外边很辛苦,希望此案能尽快有个结果。这位主任当时还是答复希望家属能配合工作。经调查,任鹏宇是尾随一个干部进入纪委大门的。

  被抓后,任鹏宇否认其虚构事实诈骗,称是王女士请他做顾问,他说做顾问需要钱,王女士说钱不是问题。他总共收到650万元,已全部退还。但根据王女士提供给警方的录音,王女士提及向任鹏宇支付的这笔1000余万元办事费时,任鹏宇曾称“人没捞出来”并表示尽快筹钱退款。

  终审认定诈骗成立

  一审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定,任鹏宇虚构可以帮助疏通关系、使正在接受调查的王女士之夫被释放的事实,诱使王女士向其支付1460万元,造成王女士实际损失8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任鹏宇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810万元。

  之后任鹏宇以王女士出具虚假证言、一审判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辩护律师认为,任鹏宇未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害人始终陪同他一同办事,清楚事情经过,他也确实向有关单位询问了情况,二人之间属于借款的经济纠纷,任鹏宇不构成诈骗。二审期间,任鹏宇还揭发检举他人涉嫌犯罪,但尚未查实。

  市高院认为,办案机关工作人员均没有收受任鹏宇给付的钱款,任鹏宇明知不具有使受调查人免受追究的能力,仍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面上积极走动联络相关人员,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达到掩盖骗取财物的目的,任鹏宇与被害人之间也无任何借款事由及凭证。一审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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