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 一年累计奖励9万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信访举报部门获悉,按照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察局日前向3位举报人发放了3.6万元的奖金。
据统计,从2013年5月我省颁布《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至今,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额9万元。
我省把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办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确保群众能够顺畅、安全地反映问题,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源线索的主渠道作用。
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自2009年《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占比逐年上升,这几年基本保持在30%以上,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工作程序满意度已达80%以上。2013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按期办结率达95.5%。
另据了解,为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实名举报,我省在2013年5月出台了《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凡是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举报的违纪违法事项,经查证属实,均将被视为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实行一案一奖,每案奖金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安全性和保密性是实名举报人最为关心的。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实名举报保密制度,明确对举报内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严肃查处泄露举报人信息、阻拦和压制举报以及违规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实名举报的信心。东阳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3起泄密和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案件,3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通讯员 颜新文 俞卓裕 记者 钱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