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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摊位费与夜市收费人员产生冲突 被砍数刀

2014年04月23日 14:05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砍人者疑似仓山洪塘村工作人员,多次找事主企图私了此事

  因摊位费问题,摊贩与夜市收费人员产生冲突,摊贩被砍数刀入院治疗。据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将根据伤情鉴定报告对此事进行定性。

  夜市收费人员持刀砍伤摊贩

  昨日,市民郑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和丈夫詹先生来自南平,大约半年前,夫妻俩来到洪塘路永辉超市附近的夜市卖一些小饰品。18日晚上8点多夫妻俩才出摊,刚摆好摊不久就有3名夜市工作人员前来收费。郑女士认为自己出摊较迟,希望能少交5元的费用,但收费人员不同意,坚持要收10元。

  “当时正好有一个顾客在挑东西,我就和他们说等会儿再给钱,对方却说交不起钱就别在这摆摊。”郑女士称,3名收费人员随后离开到其他摊位收费。不久,3人返回看到郑女士还在摆摊,和郑女士发生了争吵,收费人员还把郑女士的摊位踢倒了。郑女士的丈夫詹先生见状上前和收费人员理论,收费人员让詹先生“走着瞧”。

  担心再不离开会出事,郑女士赶紧和丈夫收摊准备离开。将货物装上面包车后,詹先生还没来得及上车,就被冲过来的3名收费人员持刀砍伤。詹先生头部、左肩共被砍了3刀,倒在地上流了许多血,郑女士吓坏了,赶紧将丈夫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并报了警。

  记者昨日在医院见到了被砍伤的詹先生。据了解,詹先生头部被砍出一道近20厘米长的伤口,头部和左肩的伤口缝了五六十针。经过救治,詹先生暂时没有大碍,但需要留院观察一两个星期。“我们不是说不交钱,只是觉得早摆摊和晚摆摊收一样的钱不合理。”郑女士说,不管怎样,夜市收费人员都不能持刀伤人,她希望3名肇事者受到严惩。

  警方已立案调查将根据伤情定性

  记者在郑女士提供的一张收费票据上看到,收费项目为电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由于加盖的公章十分模糊,记者只能隐约看到“建新镇”的字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镇城管办在负责此事。记者又与建新镇城管办的何主任取得联系,他表示该夜市不归他们管理。“是我们建新镇的辖区,但镇里的几个夜市都是属地管理,所以应该是洪塘村具体负责管理。”何主任说。据郑女士介绍,这两天,有一名自称是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男子多次上门,希望赔钱私了。郑女士说,夜市收费人员公然伤人的行为太过恶劣,据她观察,这两天肇事的3人还在上班,这让她十分愤怒,因此不同意私了解决此事。

  记者从建新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此事。“我们正在等待司法鉴定机构伤情鉴定报告的出炉,只有根据实际伤情才能对此事进行定性,并对肇事者进行相应处理。”民警说。据介绍,伤人事件如果达到轻伤程度便属于刑事案件,肇事者不仅将承担刑事责任,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记者 徐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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