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地皮为幌利息为饵“钓”走数千万元
2014年04月23日 14:37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虚构手中有“地皮”需要钱款运作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3名男子涉嫌诈骗数千万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起,被告人蔡某行、郑某二人以要盘活海口盛行房地产开发(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6年1月12日被吊销)名下位于澄迈县盈滨半岛的100.01亩土地为由,编造了赔付青苗费、缴纳税金、疏通关系费等各种借口,并以支付5%-10%的高额月利息为诱饵,以“借款”等名义大肆从被害人赵某隆、符某鹏、吴某宁等18人处骗取钱财。其中,蔡某行涉嫌诈骗合计约为5100万元,郑某涉嫌诈骗金额约为4647万元。
蔡某行是原海口盛行房地产开发(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声称要盘活的盈滨半岛土地,已于2003年被澄迈县政府收回。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蔡某行托被告人钟某,让钟某假冒省公安厅缉私处大队长,向多名被害人担保,让被害人放心借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行、郑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钟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胡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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