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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为周转资金伪造房本作抵押 借15万元玩失踪

2014年04月23日 15:47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资金周转不灵时,一些人会想到民间借贷。一方可以缓解燃眉之急,另一方赚取部分利息。可是,有这么一对夫妇,竟用伪造的房本作抵押,从别人那里借到了15万元,之后竟又玩起了消失。这样的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惩罚。4月21日,因涉嫌诈骗罪,借款夫妇及担保人均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秦某某和胡某某是一对夫妻。二人主要在我市清水河县承包工程。近来生意不景气,秦某某就连农民工的工资也发不出了。为了平复工人们被拖欠工资的情绪,秦某某便找到朋友段某某,让其帮忙想办法弄点资金。段某某找到了受害人高某某,并承诺作为此次借款的担保人。联系好高某某并在高某某答应借款之后,秦某某却不想归还借款了。于是,他找到办假证的人,以其哥哥的名义办理了一份假的房屋产权证。

  2013年的8月1日,秦某某拿着哥哥的身份证以及假的房屋产权证,带着妻子胡某某以及担保人段某某,如约来到了高某某的家中商议借款等事宜。当时秦某某等3人以房本作为抵押,从高某某处借款共计1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的利息为5分、还款日期为自借款之日起的5个月后。可是,对于房本的真假,受害人高某某只是随便问了一句便了事。可是,让高某某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等到了还款日期,他却找不到秦某某了,就连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方留下的几个可用电话都已经无法接通,担保人段某某也失去了联系。

  无奈之下,受害人高某某只好到公安局报案。3月13日,秦某某、胡某某、段某某三人被新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14日被移送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4月21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秦某某、胡某某和段某某作出正式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采访中,负责经办此案的办案人员通过本报提醒大家,在日常的民间借贷中,市民切莫被高额利息蒙蔽双眼,而应该审查好借款人所出示抵押物或质押物的真假,以及物品的真实所有权,以免上当受骗。(首席记者 何芳 通讯员 迟伟民)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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