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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官微传唤执行人 称“非常规”手段

2014年04月28日 10:4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因演员张馨予诉夏萨沙名誉侵权一案判决生效后,夏萨沙始终未履行判决,且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仍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北京朝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传唤被执行人夏萨沙,要求其立即履行判决,并限其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到庭谈话,报告判决履行情况。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传唤案件当事人。

  在4月24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法院发布一条微博:“夏萨沙:张燕与你名誉权一案判决于2013年10月9日生效,确定你应履行刊登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失赔偿等各类款项六万余元的义务。因你未履行,张燕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于2014年1月立案,并多次向你发出执行通知。现要求你立即履行判决,并于2014年5月8日9时到我院执行局2012室谈话,报告履行情况。@港怂萨沙”。

  这个案件因为夏萨沙发布了微博称张燕(艺名张馨予)的演员是坐台小姐,张馨予将微博博主夏萨沙告上了法庭,并且胜诉。法院在受理了张馨予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曾分别向夏萨沙的户籍地、其名下的公司注册登记地发出了执行通知,但是都被退回。后来执行法官了解到,夏萨沙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后法院再次向其公司位于东方广场的实际经营地发出了执行通知,这个执行通知在今年的4月9号被签收,但是夏萨沙仍然不履行判决,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朝阳法院依法调查了夏萨沙名下的存款、房产和车辆等等情况。

  执行法官表示,发微博喊话主要是以公开的方式再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同时传唤他到庭谈话,这种方式目前并不是一种常规的执行手段。(记者 孙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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