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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挥法治铁拳确保交通有序安全

2014年04月28日 13: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既有法治的制度和程序安排,又有雷厉风行的贯彻,“法治通城”就能大大有助于路通畅、心顺畅

  昨日,深圳“法治通城”行动启动。顾名思义,“法治通城”,就是要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管理、法治的手段整治交通,使城市纵横交错的道路通畅起来。在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已成共识的当下,“法治通城”由于兼具程序和实质正义,自然能够得到各方赞成、配合。

  在交通整治上采取法治,因应深圳的实际。截至4月20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77.3万辆,汽车密度跃居全国首位。另一方面,交通违法行为依然高发,仅去年交警部门就查处交通违法317万宗。交通违法多发,加上道路资源与数量不断膨胀的机动车之间的供需矛盾,导致深圳道路交通管理虽然下了很大力气,但与国际上一些城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不下大力气整治交通,城市拥堵在时间上将延长、空间上将扩展,市民生活品质、城市文明指数都会被拉低,更会影响这座城市人员、物资的流动,以及城市的竞争力与吸引力。

  事实证明,依法严管对于遏制交通违法,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有明显效果。去年5月23日起深圳对闯红灯行人进行处罚,最高100元的罚额在国内属最高,违规的行人也可通过协助交通劝导来折抵罚款,这一有力的法治手段,使行人闯红灯在深圳大大减少。同样有目共睹的是,近年来,深圳交警部门坚持开展“猎虎”、“天眼”、“禁摩限电”等法治化的整治行动,既立竿见影,又收到了长效。

  众所周知,深圳在交通整治上,并未采取“限牌”、“限号”等行政手段。只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整治交通,并且取得相当成效,那么这种公共治理本身以及治理的成效,都将为城市的人居环境、营商环境加分,在人们心中留下“和谐交通”、“法治深圳”的深深印记。

  “法治”之刚性,能为“通城”提供有力保障。此次“法治通城”行动,聚力于整治10类危害大、影响坏、受关注度高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泥头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交通违法行为,堵塞救援、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停行为等等。不难看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久治不下、对城市生活和形象影响很大的乱象,必须重拳出击,在整治上迅速见效并不断深化。依法严管,可谓对症下药。

  严生威。法治遏止与震慑违法的威力,首在其严。深圳交警部门已经训练、集结了500余人的机动训练大队作为“法治通城”的执法主力,挂民用号牌的“隐形战车”也已上路,铁拳铸就,只待出击。挥好铁拳,唯靠法治。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交通法规为后盾,坚持法治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网开一面,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适用法律,在法律幅度内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必将产生极大的法治威慑力。

  既有法治的制度和程序安排,又有雷厉风行的贯彻,“法治通城”就能大大有助于路通畅、心顺畅,在推动城市交通更加文明、有序、守法方面大显身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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