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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首次引入社会机构监督评价

2014年04月28日 14:08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双流法院总分91.67;某法院4号窗口工作办公桌面杂乱、6号窗口工作人员耍手机、导诉员未挂牌服务;建议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接待礼仪规范和工作纪律等。”这是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对成都法院窗口工作今年3月份的监测评价内容中的一段叙述。

  据了解,从今年2月份开始,成都法院首次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对全市21个法院的安检、信访、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行监测评价,以此督促法院切实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并且将这种监督方式常态化运行。

  成都中院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定,社会评价机构采取暗访评价人不定期现场体验、按所规定项目评分等方式,对全市21个法院的立案、信访、安检和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态度作风、接待礼仪、纪律规范和窗口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监测评价,并依据多项具体工作细则进行打分评价,按月形成涉及总分排名、具体问题、改进建议等内容的监测报告。成都中院将根据监测报告,有针对性地督促各基层法院整改提升,确保为群众诉讼、办事提供更温馨、便捷的环境氛围。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监测评价法院窗口工作,意在打破过去内部监督中暗访变明访、情面破不了、监督尺度不统一、临时突击检查等问题。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检查监督,不容易被察觉更能客观反映工作常态,使监测评价不走形式过场,更准确发现、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使相关工作逐步更加规范有序、效能不断提升,可更好展示良好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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