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泽大街爆炸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4年04月29日 09:0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28日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爆炸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丰志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显示,2013年11月6日2时40分许,被告人丰志均为报复社会,携带9枚自制的爆炸装置安放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山西省委门前附近。当日7时40分至8时许,9枚爆炸装置在其设定的时间陆续爆炸,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1人轻微伤,多家单位和个人财产受损。
被告人丰志均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冀业)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