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涉税违法受重罚
2014年04月29日 09:27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4月上旬,省地税稽查局向社会公布2起涉税违法案件,均为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2013年,吕梁市地税稽查局根据稽查计划,对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2010年至2012年列支未实际发生费用3247.6万元,导致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811.9万元。吕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税款811.9万元、加收滞纳金189.95万元、罚款405.95万元。
2013年,昔阳县地税稽查局对山西天川有限公司昔阳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于2012年8月竞得49.43亩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114.44万元。同年10月,该县政府按照规定收回该单位竞得的21亩土地,并承诺其在补办新手续的前提下,可在竞得的剩余土地上先行开发。但该单位以未取得新土地使用证为借口,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5.19万元。同时,稽查人员还发现该企业2012年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0.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3.25万元。经昔阳县地税稽查局审理,依法追缴税款8.54万元,加收滞纳金0.88万元,罚款4.27万元。 (记者 岳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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