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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犯10宗罪 暴力敛财近亿元获刑25年

2014年04月29日 09:3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就筠连县郝氏三兄弟(郝鸿、郝莺、郝鹧)等20余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郝鸿及主犯郝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刑2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郝鹧被判刑20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判处2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涉足多个领域,暴力敛财近亿元

  据了解,以郝鸿为首的郝氏兄弟涉足煤矿、娱乐、酒店、房产、建筑、能源、运输等多个行业,并采取暴力手段敛财近亿元。2011年10月18日,四川省公安机关根据大量群众举报,经过调查取证,精心组织警力300余人远赴筠连,在郝鸿儿子婚礼当天一举打掉这个以郝氏三兄弟为首,长期盘踞在筠连县及周边等地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生活秩序的重大黑社会组织。

  2013年8月19日至2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郝鸿等23人涉黑案进行了为期4天的公开开庭审理。8个月后,翠屏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涉及12个罪名,51起犯罪事实

  昨日上午9时20分许,郝鸿等23名被告被押解到审判大厅外,虽然已经被羁押近三年半,但是郝氏兄弟及组织成员精神面貌不错。

  成都商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公诉机关指控郝鸿等23名被告的起诉书共26页,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达到7名。公诉机关指控首犯郝鸿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12个罪名51起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以郝鸿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森严,规则严明,成员分工明确。郝鸿、郝莺、郝鹧通过安排部分组织成员到自己经营的公司上班,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红包,支付组织成员伤害他人的赔偿费用,免费为组织成员提供毒品,向因违法犯罪被关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等方式对组织成员进行笼络和控制。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场展示了从郝莺等组织成员家中搜出的枪支、砍刀、匕首、弩、吸毒壶等犯罪工具。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郝鸿等部分人员对犯罪事实予以了否认。

  一审宣判,首犯主犯获刑25年

  法院审理查明:郝鸿等人通过操控筠连“溢茗调剂商行”“宏盛调剂商行”“城市猎人电玩城”等经济实体,利用其势力和影响涉足当地的娱乐、建材、能源等领域,采取非法经营、发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聚敛了大量钱财。

  昨日下午,翠屏区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判决:依法撤销对被告人郝鸿2001年3月7日假释的刑事裁定,以被告人郝鸿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打击报复证人罪,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郝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郝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0名被告人判处2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成都商报记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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