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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摧毁特大非法集资犯罪集团 刑拘9人

2014年04月29日 12: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4月10日,市公安局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深圳泰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某航公司)、深圳钱某创投有限公司(简称钱某创投公司)开展统一查处。

  对王某(男,38岁,浙江瑞安人,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冻结部分涉案资产,扣押公司客户资料、借款合同、宣传单、财务电脑、房产证、假公章等书证物证一大批。经初步统计,该案涉及全国多地的投资者约9000多人次,累计投资资金约8亿多元。

  涉事两公司高息诱借款

  据了解,泰某航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某商务大厦,经营投资咨询、担保等业务。该公司自2013年9月开始,在北京、吉林、四川、安徽、河北、河南、云南、江苏、上海、江苏、陕西、重庆、广西、江西、广东深圳等省市设立分公司或指定负责人,在当地发展业务团队,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借款方为泰某航公司或关联的久某久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期限为4个月至1年,保本返息,月息达4%~5%。钱某创投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某大厦,主要经营P2P网络借贷平台。该公司在平台上发布虚假的房产抵押借款项目,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

  警方介绍,两家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个人的资金往来、业务员提成、归还前期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总部设深圳 骗财多在外省

  警方通报称,泰某航公司以在深交所托管挂牌、从事外汇交易量化投资可稳定获利、与国际知名金融集团合作、有强大的实体产业做后盾等内容虚假夸大宣传公司实力,并有两名培训讲师专门给投资者进行宣传介绍,误导欺骗投资者。

  泰某航公司在全国多地发展业务团队进行借款。当某地区的业务团队拉到一笔借款后,泰某航公司按照款项金额给该地区团队25%至50%不等的提成,团队内各层级人员再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成或部分返利给投资者;钱某创投公司假借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房产抵押借款项目,向网上的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泰某航公司承诺的借款月息为4%~5%,钱某创投公司发布借款项目的月收益率约3.4%~5.8%,按计算年收益率达到40%~69%,公司有时还给投资者额外的返利,迎合了投资者心理,一些投资者获取高息后加大资金投入,甚至介绍亲朋进行投资。

  警方表示,从目前掌握证据来看,尚未发现泰某航公司有持续稳定的经营收益来支付高额的利息,实质上是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终会断裂,社会危害性大。 同时,该犯罪团伙跨地域作案、手段隐蔽。泰某航公司虽注册在深圳市宝安区,却主要在外省市从事非法吸存业务,个别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从事业务活动。

  警方

  提醒

  核查企业“底细” 拒绝高息“诱惑”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提示广大市民投资应更加理性。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企业是否合法注册,更要了解企业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考察企业真实的资产、运营状况,分析其承诺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高额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资。

  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的、不规范的金融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投资者首先要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暴利的诱惑而动心,避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此外,投资P2P网络借贷要谨慎。P2P网络借贷是新兴的金融业态,一些不法平台假借互联网金融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自建资金池;二是没有尽到借款真实性的核查义务;三是发布虚假借款标的自融资金。投资者对有上述情形的平台要高度警惕,发现有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银监局、金融办、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记者潘播)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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