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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抢30元上网被判3年 被抢小孩心生阴影不愿上课

2014年04月29日 14: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30元钱,能买到什么?一包烟、一本书、还是一顿简单的饭?在很多人看来,30元钱根本不算什么。而南充市营山县一 19岁男子,却因抢劫30元被判刑3年。而小孩被抢30块钱,心中产生阴影,不愿上课。

  家住南充市营山县的李南雨,于2013年11月16日早上9时,和朋友张元基、蒲明力一起到县上某网吧上网。上午10时左右,网吧来了一名小孩开开,李南雨问其有没有钱,开开说没有后便离开。上午11时,10岁左右的平平来到网吧,第一次要钱未遂的李南雨,又来问平平是否有钱。心生贪念的李南雨找张元基要了一把折叠刀,一边划着沙发一边威胁平平,“我们三个要上通宵,拿30元出来,如果不拿出来我们就要打你。”平平不敢反抗,就给了李南雨30元,之后便离开了网吧。

  回到家中后,平平把被抢劫的事情说了出来,其家人立即报案。当日,李南雨被营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执行逮捕。

  李南雨被捕后,检查机关于2014年4月28日提起公诉,南充市营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南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持刀相威胁的方法,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李南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简小莉 实习记者 刘虎实习生 姚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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