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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镇公安局从驾校报账4700万 巧立名目敛财

2014年05月08日 08: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江西景德镇公安局从驾校报账4700万巧立名目敛财
乐平市长春驾校出具给景德镇市公安局的承诺书(记者 肖源 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新闻纵横》报道了景德镇市公安局涉嫌从一所驾校报账4000多万元,用于各种名目的开支。当天下午,江西省公安厅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省公安厅已派督察总队、交警总队负责人赴景德镇调查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而根据景德镇市景安驾校负责人黄某提供的材料,景德镇市公安局除了不经财政直接从驾校报账用钱外,还涉嫌巧立名目从其他驾校敛财数千万元。

  景德镇市公安局2004年4月发出的一份与驾校的“脱钩函”,其中表示:从2004年4月28日起,驾校与公安局脱钩,双方再无任何隶属关系,财产已经审计核算清算,属于公安局的财产分期归还,今后驾校与市公安局再无任何经济往来。

  但是从驾校提供的账目来看,市公安局与这所驾校不但有经济往来,而且一直在持续。

  驾校:这个是市局购米,就是买米的,8350。这又是一个9800多块钱的,水费,他每个月都要报汽油的,每个月都7万多块钱。

  在多张汽油费用发票的背面,均有“市局机关X月份保障用油”、“在驾校报,陈志华”的字样。但这还不是全部。老黄称,市公安局还曾多次以景安驾校的名义,购买车辆供公安局使用。老黄向记者提供的2007年至2013年的账簿显示,在五年半的时间里,景德镇市公安局经景安驾校拿走的钱款,高达4700万。

  据老黄称,5年来市公安局拿走的4700多万元,并不完全是景安驾校的经营所得,其中还有景德镇市其它驾校上交公安局的钱款。

  老黄说,市公安局以不交钱就不给驾校牵考试网线,迫使景德镇全市范围内的驾校,保证在公安局指定的地点,也就是景安驾校,加价购买考试表格。

  比如老黄提供的一份“乐平市成功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发给景德镇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的公文复印件中,就有这样的表述:因急需接入公安专用网络开展驾驶人考试,如能在2010年12月10日前开展考试,该校将按照原有的收费标准在指定的缴费购表点购买考试表格,并承诺一如既往地尊重和遵守景德镇市公安局和交警的行业规定。老黄的女儿说,所谓的“行业规定”,其实就是收钱。

  老黄女儿:公安有一个考试的网线,他不给你牵这个网线,不给你输这个数据过去,你就考不了,他逼着其他驾校给了他一个承诺,写了承诺书,还写了协议,就成了赞助款。

  老黄的女儿指称,因为当初公安局对这笔赞助款,口头向景安驾校下了每年600万的任务,因此,景安驾校方面经过核算,每份小车考试表加收360元,大车加收610元,这些加价,通过购买考试表格的名义,进入景安驾校。景安驾校再转交公安局。2010年12月,乐平市成功驾校出现在上交公安局费用的驾校名单中,当月培训小车驾驶员161人,上交57960元。

  而乐平市长春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出具给景德镇市公安局的承诺书复印件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支持人民公安事业,同意维持市公安局原收费政策。

  老黄的女儿:就是说其它的驾校给公安局一个承诺的,我们从交警那买表,然后他们必须到我们这里来买表,买表的时候我们就帮公安局加这个360上去。这收来的钱都是给公安局的,不是我们本校收的。

  《人民警察法》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违法收取费用,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2013年4月27号,老黄父女二人,被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为由,予以逮捕。但老黄父女却认为,驾校是个体经营,不存在国有资产的问题。那么,驾校到底是谁的?

  在黄氏父女被拘留之前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3月26号,景德镇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写道:由于上级要求政法机关不能办企业,当时公安办案经费紧张的原因,市公安局虽下文与驾校脱钩,但未办理任何财产移交和过户手续,仍在驾校采取报账制和上缴费用等方式支出经费(除2012年上缴财政1000万,2013年上缴财政350万元之外,其它均在驾校报账支出)。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

  但老黄却认为,2004年的脱钩函,足以说明:驾校从2004年4月28号起,再也没有了公安局的资产,当然也就不存在检察机关指控的“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老黄:公安局有脱钩函,脱钩就是过户,脱钩就是移交。

  老黄说,2009年,在他从公安局正式退休两年之后,拿着公安局的脱钩函、景德镇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签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等文件,向景德镇市昌江区工商局申请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份营业执照中载明:个体经营者是老黄,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基于此,老黄父女认为,驾校就是老黄个人所有。

  老黄:我认为是偿还了,因为09年我们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时候,当时我们向当时的公安局的局长请示了这个事情,他当时的答复是按现行政策法律办,没有提出任何债权债务要求。按理说他是心知肚明的,我们给他的钱是足够偿还当时遗留的债务的。其实公安局每年都对我们驾校进行审计,对他拿走的钱进行审计,就是没有做一个清算,他也有核算,他也有数据,他心知肚明。如果要是说没有给还他,他为什么不提出:这驾校是我们的,你怎么能把他办成个体的呢?他怎么不提出这个问题呢?!

  老黄说,仅从2007年到2013年3月,也就是他们父女被刑拘之前,公安局就从驾校以各种名义,用直接报账的方式,拿走了4700万元,这还不算从2004年脱钩之后到2007年之间拿走的。

  老黄:我这个场地是租用的,是我租的,有租赁合同的。再一个教练车全部是我们教练员自己买的,挂靠到我们这里。再加上教学设备全部是我们驾培中心投了钱的,包括办公用房都是我们自买和自建的,公安局也没投钱,公安局就是坐在那里得钱,这个有账的。

  公安局从驾校账上拿走多少钱有账,可是,当初脱钩时,驾校资产中有多少是属于公安局的,这有没有具体的清算数据?老黄说,没有。

  老黄:公安局在04年脱钩以后,当时我要他清算,他就不清算,他就讲你还是要支持公安局,他说分期归还,他这个分期归还就代表了,就含糊其辞,他就不肯清算这个问题。

  老黄的女儿说,因为当初公安局单方面不愿清算,直到现在,也不知道驾校的经营所得,究竟能不能算作景安驾校所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驾校里再也没有公安局的资产了。

  老黄女儿:公安局的原财产已经转化成景德镇市驾校的债务了,不存在这些东西还是他的,就是说我们还他的钱。

  法律明确禁止公安机关参与举办驾校,景德镇市公安局为何推翻之前的脱钩文件,声称驾校是公安局的资产?公安局不经财政直接从驾校报账用钱,该作何解释?公安局有没有向其它驾校收取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2004年脱钩函中所说“已经核算清算”,那么,当初清算时,驾校中到底有公安局多少资产?这些资产有没有分期归还给公安局?

  昨天下午,就这些问题,记者再次来到景德镇市公安局,提出明确的采访要求。但与前天一样,截至发稿时,景德镇市公安局方面依然没有就相关问题,作出任何正面回应。

  这所驾校,究竟是公安局的资产,还是老黄个体经营的企业?公安局在其中是否涉嫌违规?省公安厅又将做出怎样的调查结论?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 肖源)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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